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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對於「言論自由」一詞一向十分緊張,對於網絡訊息亦十分嚴厲。早前就陸續要求網絡商要求網民以實名形式登記,而現在,大陸法院宣佈,即日起網聊訊息將可呈堂證供,括微信、QQ、Skype、論壇、百度貼吧、跟帖評論等,涉及互聯網和手機訊息服務中註冊或使用的賬號,都受到加強監管。

較早前,Whatsapp 等即時通訊程式就強調不會將用戶的通訊內容提交予法庭,正如與微信等成一個強烈的對比。而中共最高法院同日發布最新的《民訴法司法解釋》規定,網絡聊天紀錄、網誌、微博、手機短信、電子簽名等可視為民事案件中的證據,有關規定即日生效。以後大家在大陸的任何網上對話,都要格外小心了。


 大陸法院:網聊內容可作呈堂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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