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是社會上給予市民能安居的最後防線!因此新市鎮發展刻不容緩!而且,在財務上公屋是「蝕本」的項目,因此,若市民因置業困難而衍生愈來愈多公屋需求的話,「公屋困局」就會令未來社會負擔愈來愈沉重!也純粹在會計角度來說,多次有不少人建議將舊的公屋送給公屋居民,對政府來說是最化算的方案,但在政治上,「你分給別人不分給我就是罪」,是行不通的!
另一個較接近的就是停止了前進的「租者置其屋」計劃,「租者置其屋」我認為其實是最成功的資助房屋政策!如何成功?看看以下數據便知!
(1)屯門田景邨第12座低層1室於2000年3月以10.88萬購入,並於2010年7月以自由價76.3萬售出,升值達6倍;
(2)屯門良景邨第2座低層10室於2002年2月以12.7萬購入,於2009年7月以自由價64萬售出,升值4倍。
以上的例子看到「租者置其屋」十分成功,不單只令公屋居民可從市場取得高的投資增值,而且更加令政府一早止蝕,止蝕加上早回收的樓價,也令政府在早回報下去更快發展新的資助項目!但是很好的政策被取消了,原因是因為行政上的困難,當樓宇上發生問題如維修、管理等問題時,作為業主的「租者置其屋」居民及作為租客的公屋居民就會在承擔及意見上發生很多磨擦了!政府被迫終止計劃,但是既然現在上車困難已令到社會撕裂,為何我不在這軟件上再下功夫?租置就算如何困難,其實也不比在險峻的政治環境中覓地來得困險。
我相信以政府「多做多錯」的處境,做得好亦會被人鬧,政府不如將管理概念開放給公眾,讓學術界、管理界、甚至政黨,不同的持分者參與投標建議管理方案,若採納可從政策行政中抽取管理費用,概念既來自公眾,我們是有機會找到一個較好的方案!棄最佳的方案而不用是愚蠢的,香港人應該以智慧去運用這些重要資源以解決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