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愛一個人,真的是這樣嗎?」女孩決定要走了,走的原因不是不愛他,而是因為太愛他,愛得連走的原因也是為他設想。

很多人選擇以消失來結束一段感情,為什麼要不辭而別?或許想避免太多讓人哭崩的場面,畢竟還深愛著,怎能當面說分開?還愛嗎?愛,但正因為愛,所以知道不能無止境的拖下去,有些愛情裡的問題,好像永遠沒辦法解決的,但若只扭曲自己來成全這愛情,最終誰也不會快樂的,所以選擇消失來告別,或許是在眾多結局裡最好的選擇。

有時候,選擇消失的那個人或許更傷心,只不過她有多傷心,他永遠都不會知道,在消失之前,她留下了她為何要走的原因,若因恨而走,被遺下的人或許會內疚;若因愛而走,被遺下的人卻會更自責,是不是做漏點什麼才令她要不辭而別?若當初他有及時做些什麼,她又會不會不走?這問題會纏繞被遺下的人,這實在不是選擇消失的人之本意,可是,傷害卻確實的出現了。

沒有不痛的分手,沒有不痛的消失,被遺下的人會痛,選擇消失的人也不會好過。沒辦法,因為真的深愛過的人,靈魂會糾結在一起,到分手時把同一份靈魂強行撕開,怎可能不痛?

尤其當他知道她離開的原因,原來都只是因為愛他,他就會更傷心,明明相愛,怎麼還要分開?這實在有太多不同的情況,或許你也曾經歷這樣子的分手,也注定會成為你和那個人日後的遺憾。

因為愛你,所以我選擇告辭了。

你有更好的未來,但可惜你的未來沒有預留給我的位置,不要緊,在遠處我還是會繼續祝福你。



 https://www.facebook.com/kwong.yu.12?fref=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