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只得3個月大的小狗Emma第一次獲領養,想不到過兩天便被遺棄街頭,該領養人梁先生從香港拯救貓狗協會領養了Emma,但當義工在街上發現牠時,梁先生多次聲稱Emma與太太在家中,又以正在上班為由,指要回家才知道小狗情況。協會報警後,梁先生竟對警方說是太太帶Emma出街時走失了小狗。協會負責人Linda批評梁先生不負責任,令Emma受到傷害,並決定採取法律行動,及將梁先生列入領養黑名單。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亦譴責該領養人遺棄動物是不負責任,認為警方應該執法。根據《狂犬病條例》第22條,任何人沒合理解釋棄掉動物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和監禁6個月。

有自稱曾於愛協任動物督察與在海洋公園任動物訓練員的梁先生,4月19日在香港拯救貓狗協會領養了3個月大的小狗Emma,當時還聲稱會放假一星期陪小狗。怎料到就在兩天後,4月21日橫風橫雨的日子,有人發現Emma在街頭被遺棄,義工到場接狗時認得那就是Emma,但當致電梁先生時,對方聲稱自己在上班,並堅稱Emma在家中。

當天下午義工將Emma帶到太子楓樹寵物醫院冶療,之前的暫托人也趕來,當叫Emma名字時,牠便撲向暫托身上,之後暫托便先帶Emma回家,Emma整夜都在哭泣和顫抖。就在獸醫診所時,那梁先生還堅稱太太和Emma在家中。

在whatsapp的對話上,梁先生多次稱要回家才問到太太小狗的情況,又以粗口鬧義工不停追問與質疑他。

協會不滿梁先生的態度與遺棄Emma的做法,於4月23日報警,警方其接觸到梁先生,對方竟稱是太太帶Emma落街時走失了牠。

協會在其facebook專頁發出聲明,指一定要為無辜的Emma討回公道,質疑如果真的是走失,為何不立即尋找,當日還堅持Emma還在家中。

Emma只得3個月大,一出世便是倉狗,幾乎被人道毀滅,其後由協會救走,但想不到遇上這種不負責任的領養人。

協會負責人Linda表示,當初交Emma給領養人時曾做家訪,但想不到對方會這麼不負責任,對Emma造成很大傷害。協會已決定交律師處理,並將梁先生列為領養黑名單之中。


多名網民發現Emma在街頭流浪,義工始得知牠被遺棄


義工聯絡梁先生,求證街上小狗是否Emma,對方稱正在上班,但指小狗與太太在家中。


義工多番追問,梁先生即指自己不在家,要回家才知小狗情況,又以粗口批評義工不停追問他。




 小狗Emma獲領養兩日後被遺棄 領養人當天還聲稱小狗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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