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經濟能力與安定生活,和彼此相愛完全是兩回事。從安定的生活或許可以獲得「安心感」,但遺憾的是,那並不能說一定會和「彼此相愛」有關連。


要做到「彼此相愛」,首先雙方必須具備「喜歡」的情感,這是不可或缺的。只有一方喜歡都不算成立,更遑論「雙方都不喜歡」的情況,該如何才能「彼此相愛」呢?就算頭腦能夠理解,一旦被日常生活追著跑,就很容易將「喜歡」這樣的情感拋在一邊。

如果是把「喜歡」這樣的情感當成基準而結婚的夫妻,就算是只見過一、兩次面的相親結婚,應該也能夠透過努力,慢慢讓彼此變得更加親密吧。但是,也不是說只要喜歡就好。

就算喜歡,但如果沒有同時具備適當的溝通能力,或是不清楚種種具體的相處技巧,也是無法達成「彼此相愛」或「構築起令人滿足的關係」之目標。

舉例來說,就像在前一個章節提過的「三種技倆」,若總是用「可是」這個詞,將對方所說的話語悉數掩蓋掉,光是這麼做,就必定會使夫妻關係惡化下去。從「可是」這個詞的例子就能明白,如果只知道把「相互爭鬥」當成溝通的方式,那麼「彼此相愛、相互滿足」就會變成一個無法實現的夢。

從溝通的觀點來看,只要單純地小心避免使用這「三種技倆」,應該就能夠大大減輕妻子所感受到的丈夫壓力。但是,就算這樣要求丈夫,依表達方式的不同,也很有可能反而使關係更加惡化。

倘若妻子本身也正在使用著這「三種技倆」的話,首先要從自己開始試著停止。

這麼做的同時,再把「不依賴丈夫,獨立自主」作為目標,那麼從丈夫壓力中解放出來的可能性,就會大為提高。

承認目前的夫妻關係,是兩人共同構築起來的

看了這樣的標題,或許有人會把它解讀成:「夫妻要一起生活下去的話,一定得彼此相愛才行。」

能夠彼此相愛,當然是最理想的。然而,並非所有的夫妻都必須要感情好才行,也不是說,感情不好就不能夠住在一起。

「別說什麼彼此相愛了,我已經連碰觸丈夫的東西都感到厭惡。」若是如此,那也無妨。妳不需要為此而感到抱歉,也不必抱持著罪惡感度日。


夫妻之間的感情差也好,感情好也罷,不管是哪一種形態,那都是「夫婦兩人共同構築而成的結果」,首先,就先接受這個事實吧。比感情好不好更重要的是,要對自己與丈夫之間的關係有所自覺。

若是辦得到這一點,就可以不對丈夫做出必要以外的要求、強迫或責難。正是因為在沒有自覺的情況下,勉強地去接近丈夫,所以才會如此為丈夫壓力所苦惱。

妻子如果能夠自我覺察出自己與丈夫之間關係的性質,並且採取適切的相處方

式,就可以和丈夫一起建構出能夠減輕壓力的嶄新關係。

無法互相尊重時,該怎麼辦?

不管是喜歡丈夫,還是討厭丈夫,都必須弄清楚與對方之間最適當的距離。如果可以自覺到自己喜歡丈夫,就能在這份自覺之下,使彼此變得更加親密。要是能夠自覺出自己討厭丈夫,那麼也能在這份自覺之下,把「不依賴丈夫、獨立自主」設定為自己的目標。這麼一來,丈夫壓力也會跟著減輕吧。

因此,喜歡丈夫也好,討厭丈夫也罷,「彼此互相尊重」是相處時最重要的基本條件。

或許妳會這麼說:

「可是,不管我再怎麼努力,丈夫都不尊重我啊。」

很多丈夫壓力的生成原因就在這裡,所以,這是可以想見的。

但儘管如此,妻子還是可以實行這個做法。

「丈夫明明都不尊重我了,為什麼我還非得尊重他不可?」

是的,所以妳沒有「非得尊重丈夫」的必要性。

就由身為妻子的妳,來「尊重自己」。

這麼一來,不就能夠辦到了嗎?

若把這份「互相尊重」落實在日常生活裡,就是雙方要「彼此認同對方的自由」。

「那種自私的丈夫,我才不想認同他的自由呢!」

如果妳和丈夫之間的關係,使妳湧現這樣的心情,那麼,就從「認同自己的自由」

開始吧。說得具體一點,就是在日常生活當中「確保自己的勢力範圍」。

本文出自台灣東販《面對婚姻,女人要勇敢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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