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0日 AM 730《鈺成其事》

最近一段日子不斷收到朋友們的善意提醒,囑我要謹言慎行,「提防背後」。有的朋友把他們在網上收到的聲討我的罪狀的文章轉發給我,並告訴我,那些文章在他們的圈子裡傳得很起勁。

認識我的人收到那些「討曾」文章,反應大致分為三類。第一類轉發給我,叫我小心,或者建議我找機會解釋一下。第二類看了不作聲,見面時也不會向我提及。第三類積極拿來轉發,或者附加評語。從聲討文章流傳的廣度和速度來看,第三類應佔多數。

給傳得最多的一條罪,是我「寫自傳,竟然找彭定康作序」。那是甚麼回事呢?去年牛津大學出版社邀我寫一本關於學英文的書,我說我很有興趣,但恐怕沒有時間執筆。出版社於是安排了一個編寫小組,給我做了十多小時的訪談,說的是我學英文的故事和趣事;小組把訪談內容輯錄成書,由一位主筆負責撰寫,其他人協助搜集資料,今年中便完成了編寫工作。

出版社建議找彭定康寫序,因為知道他當香港總督時,和我有過不少接觸(多是針鋒相對的),我的英文水平如何,他可能還有點印象;而且彭定康是牛津大學的校監,大學出版社找他,他大概不會拒絕。果然,他很快便把序文寫好交給出版社。

事實上我沒有寫自傳,找彭定康寫序也不是我的主意。我看那篇序文的內容,還是很有分寸的,沒說半句對中國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稍有不敬的話。所以,我最初聽到「寫自傳找彭定康作序」的指控時,不以為意,只是一笑置之,直至後來有人對我說:「你找千古罪人為你的自傳作序,有人已告狀告到北京去了。」我才知道這禍闖得不小。

當一眾正義朋友仍在為我這罪行惋惜、痛心、氣憤的時候,他們看到消息,知道我竟然要干犯另一宗更嚴重的罪行:與彭定康一起出席論壇,討論香港今天「禮崩樂壞」!這真的罪無可赦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數月前答允出席論壇的時候,不知道還有甚麼人主講,沒想到出席論壇會成為彌天大罪。我實在不忍令正義朋友們再次為我惋惜、痛心、氣憤,唯有硬著頭皮告訴主辦團體,我不能履行承諾出席論壇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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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孰不可忍(曾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