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在其報章專欄,不點名談論梁振英向《蘋果日報》發律師信一事,指梁振英不是如外界所指,經常以法律手段應對媒體,而是「曾諮詢過資深法律專家,覺得贏面非常高才出手。」馮又指UGL一事「沒有炒作空間」。

據《蘋果日報》在929日的報道指,梁振英透過薛馮鄺岑律師行發律師信,指該報於今年98日社論文章內容,是錯誤地、惡毒地及惡意地指控梁振英貪污,及應被追究所謂的貪污。律師信指,梁振英已多次澄清,澳洲財團UGL給予梁的款項並不是某種回佣。

否認梁常以法律手段應對媒體

馮煒光指有媒體因此起哄,指梁振英經常以法律手段應對媒體。否認,並指梁自出任特首以來連同今次只發過兩次律師信予報紙,第一次是因練錚在該報發表文章,其中有關涉黑等指控影響其聲譽。而今次也是「非不得已」才發出「據說之前曾諮詢過資深法律專家,覺得贏面非常高才出手。開弓沒有回頭箭。」

UGL事件炒作空間

另外馮煒光亦指UGL一事沒有炒作空間因為事件中涉及的DTZ是英國上市公司,UGL是澳洲上市公司,受各方面監管而過去兩年來,梁振英未有收過外國執法機關的查詢,反問「如果有問題,可能這樣嗎?」他又指UGL和梁振英簽訂的離職協議由律師起草有第三者簽署作證「像不見得光的協議嗎?」

批個別媒體有政治目的

馮煒光批評,指英國執法機關已不會跟進事件而「涉事媒體」雖然知情但秘而不宣剝奪公眾知情權,又不斷炒作。他諷刺指「自詡有公信力和第四權的個別媒體卻不願冷靜推敲,一心只按自己老闆的政治立場,借用媒體的力量達到政治目的,這是傳媒的應有之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