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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G20峰會落幕,阿里巴巴馬雲意外地成為峰會焦點人物,皆因峰會公報把其eWTP計劃(Electronic World Trade Platform)納入其中,中國媒體吹捧為「打破美國自二戰後主導全球貿易規則的局面」。

今年3月,馬雲在博鰲亞洲論壇上宣佈「我呼籲大家共同建立這個平台(eWTP),不管你願意不願意,你同意不同意,我們必須去改變,必須去創造一個新的平台。」親身演繹了甚麼叫霸氣凌人。然而包括泰國、印尼等國家領導人,在G20上卻都爭相巴結這位中國網絡巨頭,或邀請他為當地中小企發展電子商務系統,或邀其擔任電子商務顧問。

阿里巴巴2014年在美國上市後,話題不斷,交投活躍。每天成交金額高達50億美元(約380億港元),在某些日子,接近港股一半成交額,這不得不令人想起,香港兩年前按本子辦事謝絕了阿里的上市申請,把阿里拱手讓給紐交所。難怪事隔兩年,還有不少證券行家批評監管當局,「斷人衣食猶如殺人父母」是也。

證監會與港交所聯合向業界推出上市監管架構諮詢,身兼香港上市公司商會主席的「紅籌之父」梁伯韜,召開記者會時,也忍不住炮轟本港證券監管機構不思進取,窒礙新股來港上市,認為必須檢討,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對於引入包括合夥人制的同股不同權制度,其實亦可建議設下限制來管理風險,作通盤可行性討論──此舉是明顯針對港交所兩年前否決了阿里來港上市的申請,當年港交所以阿里巴巴「同股不同權」的合夥人制度,以不為單一企業開先例為由,拒絕研究改制。

梁伯韜認為,監管機構未有汲取教訓。直言「我們(銀行)不會找風險管理部門或合規部門,去負責市場發展及產品,如果這樣,投資銀行一定會倒閉,沒有生意。阿里上市差不多兩年,我們採取了甚麼行動和檢討,未有,如果我們還這麼固化的一個架構,會影響市場發展,這是我最擔心的事。」

「紅籌之父」的批評有其道理。畢竟他在九十年代把紅籌公司帶來香港上市,包括上海石化、上海實業等,在當時來講也可謂創風氣之先。若沒有梁伯韜有點「走後門」的開通紅籌這個海外集資渠道,後來的國企、民企IPO海外上市潮也會有變數。港交所2004年讓騰訊上市時,誰能想到騰訊有一天會成為中國市值最高公司,甚至帶旺恒指交投?我們不能旨意監管當局只放好公司來港上市,樹大自然多枯枝,紅籌民企上市多了,爆煲事件自然也不會少。但難道做sales的可以因為怕「揹鑊」為理由就揀客嗎?回頭來看,如果當年交易所也因規矩不符或並無先例為由就拒絕紅籌、國企來港上市,現在的香港金融中心地位會是怎樣,大家敢想像嗎?

港交所及證監認為堅守規則重要,這不是錯,但有時為了打開一番局面,敢於改祖制,力開新河才是王道。墨守成規,全不變通,落伍是必然的。如果以守業為名,實則抱殘守缺,與現實脫節,則恐怕香港金融中心地位有朝一日會遭淘汰。

無謂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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