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農曆年初二凌晨發生旺角騷亂,曾參與在内的4名警員和15個警務單位,昨於警察總部獲頒「警務處處長嘉獎」,有指當中包括當日曾向天開槍的警員黃慶威。警方指,當晚參與的警員表現英勇、無畏無懼和盡忠職守,值得嘉許。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則批評,警方於未完成獨立調查及公開交代前,便嘉許相關人士是操之過急。

團體關注加深警民矛盾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向4名警員頒發俗稱「花雞繩」的警務處處長嘉許,包括當日曾向天開槍的警員。多個關注團體及立法會議員批評警方嘉許開槍示警人員不恰當,會加劇警民矛盾。

指向天開槍或傷無辜

王浩賢接受港台訪問時指,槍械屬於警隊的致命武力,須有具體及清晰目的才能使用。他分析當天情況,認為於人群中向天開槍,流彈可能傷及無辜,甚至會令在場人士受傷或死亡,因此警員是不恰當地使用槍械。

警撐開槍決定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則指,支持向天開槍警員當日的做法,認為該名警員當時是為保障生命及財產;又稱當日參與行動的警員為了維持治安、奮不顧身,工作毋庸置疑,獲嘉許對前線警員有很大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