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2 余若薇 法政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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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澳大潭灣岸邊八間獨立屋被揭發三十年來佔用官地及改建寮屋而成,勞工處前助理處長麥世耀佔用面積最大,他不諱言是佔用官地,多年來從未繳交差餉及地租,並理直氣壯地認為自己沒違法,否則地政總署早已檢控。

發展局長陳茂波否認官官相衛,說「已經責成地政總署嚴肅跟進」,「不論牽涉任何人、任何背景」。

政府放生新界佔地和僭建,是老問題。地政總署對付有人佔用官地,可引用《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檢控,收回土地。佔地人反過來亦有權申請暫時保留違規部分,元朗大棠荔枝山莊就是這樣「暫時」佔用官地超過十八年,地政總署因而遭審計署批評。

申訴專員一年前宣布,主動調查地政總署處理非法佔用官地及違反地契條款個案的制度是否不妥當,確保公共資源得以善用。

其實,申訴專員和審計署不下一次發表報告指出地政總署不是之處,但似乎意見接受,態度照舊。

二○一一年申訴專員調查報告,批評地政總署與屋宇署對新界丁屋僭建執法不力。其後,時任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姿態強硬地聲言要拆,無特赦,因為要秉持公義,一視同仁云云。結果呢?社會議論一會兒,林鄭升官,新界丁屋僭建問題不了了之。

在新界霸地、僭建,非等閒人所為,無權無勢無錢者免問。申訴專員出幾多份調查報告都無用,高官信誓旦旦嚴肅執法亦無用,最緊要政府真的有決心取締,以行動說服公眾,政府並非欺善怕惡。

順帶一提,本屆政府任期剩餘一年,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會見建制派議員,滔滔而談要處理香港「三座大山」:領展管理公屋商場的手法、港鐵一再加票價,及強積金對沖問題。根據林鄭往績,可又會是口講口賠?


 口講口賠(余若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