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圖片)

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在前年的佔領運動期間,疑被7名警員襲擊,案件於今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相關程序,處理由4家傳媒拍到涉案的片段能否作為呈堂證據。控方傳召無線電視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出庭。

今日在庭上播出的4段片段都是在前年10月15日,分別於早上不同時段,在無線翡翠台和互動新聞台播出的新聞報道,從片中可見曾健超當時被索帶綁住雙手,並由6名警員把他抬走至添馬公園變電站的一處,再置於地上後,懷疑有人對他毆打。

黃廣海在庭上表示,6名警員帶走曾健超的鏡頭是由另一部攝影機拍攝,一個鏡頭直落拍攝,當中沒有經過剪接。黃又指,庭上播出的第一段互動新聞台片段,是在案發當日早上6時04分播出,對於片中左上角顯示的時間是播出的實際時間,而系統是會自動更新。黃亦確認,曾經就相關的片段進行比較,但認為影像都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