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長早前涉嫌監守自盜,盜取灣仔警署107萬元保釋金潛逃澳門,至今下落不明。有男子日前到警署續保時,在不留意的情況下,簽署寫有放棄追討保釋金條款的文件。他指警員在他簽名時未有提醒該條款的存在。

今個月初灣仔警署一名署理警署警長涉嫌監守自盜,將收放在夾萬內的107萬元保釋金挾帶私逃,調查指該警長攜款坐船過澳門,至今下落不明,疑犯的保釋金隨時「凍過水」。

上月底一名被捕的男子獲准以2萬元保釋候查,日前晚上到灣仔警署續保時,有警員問他有沒有100元,男子表示有後,警員要求他簽署3份文件及收取100元作為續保費。男子未有細閱文件便簽署,及後警員交回文件時,男子才發現其中一份文件的內容指他本人放棄追討2萬元保釋金的權利。由於男子已簽署文件,雖然不滿文件內容,但還是離開警署,轉而向傳媒報料。

綜合傳媒報道,該文件設有「本人現在決定/決定不向香港警務處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索取賠償及追究該港幣2萬元的警察保釋金」條款,當中選項「決定不」在男子簽署前已被刪去,警員並未提醒有關條款或選項的存在。

據《蘋果日報》報道,監警會委員黃碧雲及葉成慶認為,警方有責任為失竊的保釋金作出賠償,要求疑犯簽名決定是否放棄追討的做法不恰當;黃碧雲更指警方在疑犯簽名前已刪除選項,有「濫權」之嫌,促請投訴警察課調查真相。

張姓警長已潛逃澳門

43歲、姓張的灣仔警署署理警署警長,涉嫌在今個月2日當值期間,提早4小時離開崗位,交還警槍及脫掉制服後離開警署,不知所終,同袍收到其短訊指張本人已離開警署,保管夾萬的鎖匙放於抽屜內。同袍認為事有蹺蹊,通知上級及打開夾萬,發現約107萬元保釋金不翼而飛,懷疑有人監守自盜。警方調查後發現張離開警署後,前往港澳碼頭乘船去澳門。

據指張與妻子及21歲的女兒居於油塘油美苑警察宿舍,兩年前欠下銀行約40萬元債務,另估計所欠街數以十萬計,但其財政狀況多時未有改善,亦沒有報告上級。逾百萬保釋金的失竊案,警方已列為「盜竊」案,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