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9月,有吸食毒品習慣的39歲男子曾文緯,與二哥到茶餐廳會面時不甘受苛責,取出魚生刀弒兄,對方身中22刀重傷死亡。被告今日被裁定非法行為下誤殺死者的罪名成立,終身監禁,最低刑期為15年。

案情指,39歲的被告曾文緯一直有吸食冰毒的習慣。前年9月他相約二哥到旺角砵蘭街一家茶餐廳見面時,不滿遭苛責「食到垃圾咁」,突然取出14吋長的魚生刀刺向對方,並怒吼「我忍咗你好耐啦!」結果其二哥身中22刀,刺穿心肺重傷死亡。

早前陪審團裁定謀殺不成立,但今日一致裁定被告非法行為下誤殺死者的罪名成立。高院暫委法官麥明康在判刑表示,案件近乎謀殺,為誤殺中最嚴重的情節,加上被告過往曾在醫院襲擊其他病人及家屬,認為被告有暴力傾向及再度濫藥機會大,對公眾構成危險,所以判被告終身監禁,最低刑期為15年。

被告早前供稱犯案時受毒品影響,無法控制行兇的動作,且對事件沒有記憶,強調沒有意圖傷害對方。

有精神科專家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被告若繼續服用冰毒,或會再作出暴力行為。他認為據被告的背景及戒毒經驗,成功戒毒的機會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