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箭及周庭否對原居民身份,及反對丁權,要求收回丁權。他們的理據我昨晚已經批評過了,現在我更進一步拆解他們的思維,而這一點與民族論有極大關係。(雖然我不認同民族主義,但暫且換位思考以民族論支持者角度解釋)

香港中箭他們以1972年的港英政府頒布的政策為由,認為原居民身份其實並不存在,同理他們也否定香港人身份,他們成員一貫認為香港人身份是來自港中矛盾,他們就是堅決無視當年港英的安撫政策及今天的港中矛盾背後之原因,就是這些人都有自己的族群認同才會有衝突及矛盾,而族群認同就是民族建成的基礎。

如果各位既支持香港民族論,又或公民民族主義,或任何論述的香港民族;而又同時支持香港中箭目前的理據否定原居民身份的話,其實你是自相矛盾。如果我們說香港人有條件可以構建香港民族,但另一方面卻否定原居民早我們近百年發生的族群鬥爭,否定他們的族群身份,我們就將步中共的後塵。

當年孫中山提出五族共和,創造中華民族,同樣是透過反殖共同體的基礎,企圖建立一個全新團結的民族。而其後的中共偷竊了這套民族工具,只許中華民族(中國人)存在,而否定香港人身份,認為香港人身份僅僅是來自當年殖民歷史時,香港被割讓出去而來的。而這理由,正正是香港中箭否定原居民身份的邏輯,他們以原居民身份是自殖民地分治政策,所以就武斷地認為原居民身份不存在。

如果我們可以學孫中山,像構建中華民族一樣構建香港民族,那我們就沒資格否定原居民構建族群的正當性,尤其他們祖先是的的確確勇武地付出過生命,捍衛自己族群的文化傳統及習俗。所以說到底香港中箭是以共產黨思維去否定原住民身份,也用這思維去否定香港人身份。底裡的潛台詞就是,只是中港矛盾才出現香港人身份,其實大家都是中國人。如果你支持民族論,就不應認同中箭這項論述。

談完中箭,現在談回丁權。丁權的正當性,是來自原居民祖先的犧牲。到了現代,這項權利基於現實的環境改變,土地減少,而丁權按道理是無限上漲,一定要有折衷的方法去處理丁權。相信這是陳雲提出回賺丁權的其中一個理由。

我認為這項權力不可無條件世襲,這項權力當初是來自原居民的文化及習俗以及身份,當一個原居民不再信仰自身的文化及習俗時,按道理他就失去繼承這項權力的正當性。例如當年的原居民愛惜水土,土地是世代農耕,養活家族的基業,而不是地產事業,所以丁權必須附加這背後的歷史文化精神的制約。相信這亦是陳雲提出限制郊區土地發展的其中一個理由。

情況就好比台灣原住民,他們狩獵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狩獵行為本身是他們的文化,所以是基於文化要保障台灣原住民狩獵的權利。但同時亦要基於文化制約他們防止濫用權力,例如用現代化的工廠作業狩獵牟利。香港在英治時期,英政府基於文化尊重及安撫人心,保護了原居民的權利,但制約這權利的工作卻因為後來轉交中共殖民而遺忘於歷史,才會導致今天的問題,所以要解決問題,應該是從制約入手,而不是全面否定。

(轉回自己的思維)
族群是民族的基礎,可以是民族的雛型,但不是民族。然而,族群事實上比民族更靈活,而香港從歷史考察的話,目前仍未是民族,而是族群。

作者:維尼(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是民族論者就不應支持香港中箭。(維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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