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是大律師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聯同多名親建制的律師昨晚召開記者招待會高呼反「港獨」及「自決」,並發表反「港獨」宣言。記者會上有律師促請律政司引用《刑事罪行條例》檢控提倡港獨的人士。梁美芬認為「自決」與獨立相類,均是違反國際法、《基本法》及「一國兩制」。

梁美芬指現時社會就香港應否「港獨」及「自決」問題展開了討論,但因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主權清楚,有關倡議絕不能含糊其辭。不過對於2047年香港第2次前途問題,梁美芬將之理解成是否繼續實行資本主義制度,「2047年後,(港人)會唔會唔想再實行資本主義呢?」她認為2次前途問題不涉主權移交或轉移,因為香港獨立並不能是選項之一。

反「港獨」宣言指出,香港繼續背靠祖國及奉行「一國兩制」,是國家和香港最大福祉;歡迎討論2047年後香港是否維持資本主義,惟中國對香港的主權是不得異議。宣言對有人提出「港獨」及「自決」而感到憤怒和痛心,認為各界須團結一致,「旗幟鮮明反對任何形式的港獨主張」。宣言提到香港獨立是罔顧法理、歷史、文化、民族情感、政治現實,違反了絕大部份香港人和「中國同胞」的意願。

梁美芬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繼續談到他們反「港獨」及「自決」的主張。她指「自決」(self-determination)在國際法的意義上「一定是」nation,即國家,無論是公投自決、內部自決或外部自決,一個國家的省或城巿均不能進行「自決」。她認為「自決」與獨立相類,只是聽上去「唔好咁敏感」,「港獨人人聽得明」及「自決好似轉咗個彎」,其法律上都是涉及香港獨立的問題。她認為「港獨」及「自決」都違反國際法、《基本法》及「一國兩制」。

梁美芬以「玩火」比喻宣揚「港獨」的人,不知何時釀成火災,牽連他人。不過她坦言以個人身份提及「港獨」屬言論自由,但以這理念組黨,則一定違反《基本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保安局前局長李少光在另一個電台節目上指「港獨」破壞中央與特區政府間的互信,令社會分裂。他呼籲各方對歪風加以譴責。他形容「自決」是「死路一條」,香港沒有獨立的法律及政治基礎,且離不開內地對香港在食水及經濟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