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4 余若薇 公民薇博

上兩周傳媒先後揭發了兩宗「花生指數」甚高,但同時影響重大的事件,除了有關機場安檢的「我爸是梁特」外,還有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於2013年與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名下公司交換物業,由於丈夫馮永業2003年曾與陳婉玉商討直升機場的經營權,惹來收受利益和避稅的嫌疑。

雖然馮永業有意將責任全部「攬上身」,指太太不知道他與陳婉玉的「交往」,仍無法為馮程淑儀洗脫嫌疑。她具有豐富的買賣樓宇經驗,一定知道樓換樓是極端罕有的交易方式,與「不相識」的人換樓更屬不合情理;她作為資深政務官,理應懂得避嫌。廉政公署立案調查是應有之義。

回歸前,香港自詡擁有最優秀而高效率的公務員團隊,是香港成功的要素之一。制度強調政務主任(AO)政治中立,工作重點在於執行政策,而不是制訂政策。他們理應是精英,也是管治的通才,經常調動到不同部門和崗位都可勝任。

回歸後,多名由政務官出身的高官均傳出醜聞: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已鋃鐺入獄;前特首曾蔭權被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梁展文退休後加入新世界集團,遭公眾質疑在售賣居屋紅灣半島時利益輸送,結果要取消合約;還有其他不能盡錄。

政府中高層官員也日益惹人批評,他們雖說政治中立,但要解釋和推銷政策,而政策往往與民意背道而馳(如「網絡23條」),也隨意破壞既定規矩(如港視發牌);相比港英年代,至少重大政策出台前會以「白皮書」和「綠皮書」等做足夠諮詢,也會依循制度。

從前殖民地政府自知不是民選,政策要從利民角度出發。回歸後特區政府,自覺是名正言順由中央任命的真天子,凡事聽命北京及中聯辦:23條立法、國教、普教中、一帶一路。犯錯官員像湯顯明、朱經緯未見懲罰,梁振英收澳洲公司5,000萬元從未清楚交代,盡職的平機會主席不獲續約,被委任的盡見庸才,劣幣驅逐良幣,有良心的政務官不少提早退休。留下的要為梁振英的惡行辯解,刻意曲解規章制度,例如民航處長羅崇文指手提行李不用與乘客同時經過安檢,惹來航空業界怒斥,連個人尊嚴也要賠上。

要挽救文官制度,梁振英要先下台,再解決政府的認受性和問責性,用人唯才,賞罰分明,否則這類醜聞陸續有來。


 如何挽救政務官制度(余若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