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香港民族黨」成立並提倡「港獨」以來,又有新興政團擬就香港2次前途問題推動公投自決,獨立或是其中1個選項。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認為「香港民族黨」揚言或會使用暴力來達到目的,已觸犯刑事法中叛逆及煽動2條罪。他又呼籲啟動就《基本法》23條立法。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則認為,就算按2003年擬立的23條標準來說,提倡公投自決及「港獨」不屬違法,但強調進行嚴重的違法行為推動分裂國家,在23條下則可能被視為有罪。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昨日表示,「香港民族黨」提倡「港獨」並嘗試註冊為公司,揚言或會使用暴力來達到目的,已觸犯刑事法中叛逆及煽動2條罪。對於另有法律界人士指,單是提倡「港獨」而沒有實質暴力行動,應受言論自由保障,不屬違法,他認為「組黨已經係動作嚟架啦」,反問:「即係要推翻成功先係行為?」並指「去到真係武力果時就唔掂喇香港」。他認為特首應該諮詢律政司司長意見,有關行為是否違法,胡漢清又呼籲啟動23條立法。

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出席一個場合發表演講時表示「港獨」不會成功,但推動的行為會帶來衝突,認為世界各國均對言論自由作出限制,逾越限制即屬違法。

陳浩天:想告我叛逆英女皇?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接受港台訪問時,隔空反駁胡漢清的指控。陳浩天指據他所知,叛逆罪中的叛逆對象須為英女皇,「咁睇吓佢哋係咪想告我叛逆英女皇」。我們翻查條文內容,《刑事罪行條例》第2條的「叛逆」,叛逆的對象確實是英女皇。

陳浩天揚言:「你要拉我咪拉我」,「你要告我叛國罪咪告,唔好成日得個講字嘛」。他表示他們提倡香港民族及獨立,預計會承受一定的後果,「佢有法理依據,咪告我囉」。他指香港回歸19年來,「一國兩制」沒有確切執行過。他相信香港獨立必然會發手,但手段未必用到武力,而可以透過談判及罷工推動,甚至透過立法會議員身分聯合其他國家力量。

青年新政日前與其他5個組織合組聯盟,有意派人在9月立法會直選出選4區,又希望5年內能就香港2次前途問題進行公投自決。青年新政發言人黃俊傑表示,聯盟的綱領為「香港民族,前途自決」,建立香港民族性;港人在第1次前途問題上沒有話語權,所以下次前途問題要由新一代選擇,若下一代不滿他們的決定,可以再推翻。

戴:按香港法律精神 提倡港獨不屬違法

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出,用刑事法起訴「香港民族黨」提倡公投及「港獨」並不成立,「因為按人權法所要求,所有言論自由或者集會結社自由,都須在嚴格條件下才能作出限制。」他指現時《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第9及第10條於《人權法》制定前已經存在,他指當年擬就《基本法》23條立法時,已為相關罪行作出全面的重新草擬。戴耀廷認為就算按2003年擬立的23條標準來說,提倡公投自決及「港獨」都不屬違法。

戴耀廷續指,除非不再實行現有法律精神而遵從內地的法律精神,否則「現有佢哋所做嘅嘢,按住我哋本身嘅法律精神係唔會違法。」不過他強調,若有人進一步進行嚴重的違法行為推動分裂國家,在23條下則可能被視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