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新喜
日前,據傳P2P平台東虹橋金融在線被曝傳出兌付危機,並由此牽出了黃曉明是該平台的代言人和合夥人。一時之間,眾多網友在黃曉明的微博上討說法,黃曉明的微博成為債主泄憤地,黃曉明也因此成了「黑鍋俠」。有消息指出,黃曉明工作室迅速出來澄清表示,和東虹橋金融在線發起的「貸你圓夢」項目只是幫助大學生創業,挑10個給予無息貸款支持,而並不是東虹橋金融在線的代言人,上海東虹橋互聯網金融公司也發聲明指出黃曉明與東虹橋與其關聯公司無任何投資與合夥人關係。
明星代言互聯網金融受牽連事件有哪些?
黃曉明背鍋事件只是明星代言互聯網金融受牽連的事件之一,事實上,我們從東虹橋金融在線、e租寶、鑫琦資產,再到金鹿財行、中晉資產來看的話,可以發現P2P行業深陷危機之後由此牽連而出的明星往往成為冤大頭。
另外,許多明星代言的P2P目前是安全的,比如范冰冰出任的紫馬財行形象大使,王寶強成為團貸網收益體驗官,羽泉成為借貸寶代言人等。
但事實上,一旦當這些P2P平台倒下之後,各路代言的明星也陷入到非常尷尬的境地之中。
明星們為何紛紛代言或入股投資互聯網金融產品?
明星們紛紛為互聯網金融產品代言或者入股投資的理由也很明顯,一方面是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正不斷吸引各路資本湧入,許多P2P平台宣布獲得融資。眾多PE、VC等積极參与投資,其中,該行業宣稱的高利潤自然也引起了明星們的注意。
其次是明星付出成本低,比如有業內人士稱,他們可以用肖像和代言等個人資產入股平台,平台做起來後股權得到增值。比如說,在風口浪尖的「中晉」,該平台的包括一般合夥人、高級合夥人、明星合夥人、超級合夥人、戰略合夥人,以及永久合夥人。「九球天後」潘曉婷則為其明星合夥人。
這對於明星來說,以自身影響力或代言入股是穩賺不虧的買賣,況且近年來互聯網萬眾創業遍地投資人,對有名氣有資源的明星來說,不抓住大好的賺錢的機會去撈一把豈不是犯糊塗?其次是,在吃青春飯的娛樂圈許多明星其實並沒有安全感,趁着顏值還在,多領域投資,給未來的其他路徑轉型或長期利益鋪好路也是一個投資選項。
從互聯網金融平台本身來看,它們需要明星的品牌和公信力背書來吸引更多的投資人。明星站台代言之後,帶來更多的營銷價值與粉絲效應的價值。這是互聯網金融平台所極度渴求的。加之互聯網金融行業在風口,收益率高,許多投資者手握大量閑置資本但卻缺乏投資渠道,而傳統的投資領域的收益正在遞減與邊緣化,而資本本身是逐利的,它們需要尋找變現更快,收益更高的投資項目與模式。有明星站台背書的互聯網金融許諾的高收益恰好應對了這種投資需求。比如說投資中晉類平台的投資者,就是對該平台的高預期收益吸引進來的。
為什麼說明星應該遠離互聯網金融?
之所以說明星應該遠離互聯網金融的原因在於,許多明星本身對於該行業缺乏基本的理解,他們認為,無非是站台代言,於自身利益並無損失。 縱觀這些倒下去的平台,多半都是各種騙貸模式的隱性運作。
比如說發展資金池業務, P2P網絡借貸平台通過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給放貸人, 然後平台再把錢借給借款人,放貸人資金進入平台的中間賬戶,產生資金池。出借人和借款人是並不是一一對應的,這就是風險的來源。但這種風險,明星們多半也是並不知情。
再比如說用新進的錢償還利息以及老債,通過將明星做誘餌,騙取投資者不斷的入金,但如果資金斷裂,平台負責人往往會跑路。許多P2P公司存在一個債權同時向多位投資者發放的情況,或者自己給自己融資,用募集來的錢投資自己的項目。有業內人士指出,中晉的核心運作模式是私募基金的「公募化」,「九球天後」很難說有認真去研究過這個運作模式。
可以想見,明星們對於這些站台的企業股東背景、信用狀況、經營團隊、運營方案、風控措施等,基本都不會去做深入的風險評估與了解。比如黃曉明就為自己喊冤,表示自己只是「幫助」涉事平台拍了個短片,但對涉事平台的資本運作模式和背後的利益鏈卻並不知曉。
總而言之,明星對這些理財產品、風控手段、資產配置很難看的清楚,具體運作可能也無從得知。加之明星將互聯網金融產品的代言看成是傳統類商品的代言,對這類產品的審查途徑也比較有限,他們對企業與產品的了解可能相當淺層次。
這也充分給了明星們一個教訓,娛樂圈與科技圈並不是同一個圈,科技圈畢竟要講點技術含量與專業性,這個行業水太深,科技圈的水深與娛樂圈的水深也並不是同一個概念,娛樂圈水深多緣於潛規則與各種資源、名氣、利益交換,而科技圈的水深是緣於其模式運作的複雜程度遠不是一個外行人能看得清。
當然中國的明星還是要慶幸自己生活在中國,要知道在日本,明星若代言偽劣產品往往會換來身敗名裂的失業風險。在一些歐美國家,如果明星不是其代言商品的使用者和直接受益者,也將構成虛假代言。
但在目前的中國,明星為自身所不了解的互聯網金融站台或者以自身的影響力入股,一般而言並不會陷入到極大的法律風險或者為社會所不容的信譽風險之中。但我們知道,他們的介入,對於P2P的增信毫無用處,卻讓更多的用戶或投資人因輕信明星本人的信譽與人格而陷入各種旁氏騙局的資金風險之中。比如我們從黃曉明的微博留言中可以看到部分用戶訴苦:「粉絲相信才去關注去投,不能只為賺錢,起碼也要有相應的說法和責任。」
而更多的用戶只是在黃曉明微博下面喊着還錢。所以說,一個外行明星為一個水很深的行業或企業代言的時候,一旦出事,說自己當時很傻很天真往往也換不來人們的同情,因為最終受害者都是投資人與用戶。
而一旦明星所代言的P2P遇到非法集資和跑路事件,目前也還是很有可能將自身捲入連帶責任之中。比如說,2013年通過的關於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決定,規定明星代言廣告如涉及虛假宣傳,將與商家一起承擔連帶責任。去年新修訂的《廣告法》對廣告代言人的法律責任已經予以明確: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現在許多新興的平台找明星代言,一般會給明星一定的股份,在這種情況下,明星的代言行為已變成出資行為,如果金融平台無法兌付投資者的資金,明星當然要承擔責任。
而且目前的監管政策正在進一步收緊,這對於已經代言互聯網金融類產品的明星來說並不是好消息。比如說在中晉系被查的第二天,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發布《上海市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這是全國範圍內針對打擊非法集資而出台的首個地方政府文件。上海各區縣工商管理部門已暫停了金融信息服務類、財富管理類等類型企業註冊。
也就是說,明星後續代言P2P行業或將有了更多的政策與法律風險,不懂行業的明星最好少趟這趟渾水,以免好處沒撈着,把自己捲入進去。當然,正如某些業內共識,很多出問題的所謂P2P平台,其實是非法集資,這不能證明P2P模式本身存在問題。因此對於普通投資者而言,首先需要明確一點,就是勿輕信明星代言與高回報率,而是要理性的全面地去了解其背景、模式、風控等問題。
目前來看,P2P的行業模式由於監管不透明而風險不斷被觸及,代言該行業的產品對於明星的風險也在逐步放大,對於明星來說,一方面看不懂平台的資本運作模式,一方面也不知曉這些互聯網金融平台股東背後的算盤與心機,因此可以說,代言互聯網金融產品,其實許多情況下,明星對於互聯網金融類產品的商業模式與商業道德標準都缺乏認知,如果企業內部出現資金鏈等問題,顯然也不會向明星一方通報。
加之許多互聯網金融平台往往許諾明星一定的股份,這個時候明星若一旦從單純的代言變成了利益方或者股東,往往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因此,東虹橋金融事件,黃曉明背黑鍋,這個鍋不會白背,這可能會給後來者一個警醒,為免出事雞飛蛋打,名聲掃地,不懂互聯網的明星最好還是遠離互聯網金融。
黃曉明背黑鍋:為什麼說明星應該遠離互聯網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