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香港獨派人士自居的招顯聽在聚言時報發表了題為<否定出生論,人民主權便不知從何談起>的文章(http://polymerhk.com/articles/2016/03/10/29223/ ),公然支持以出生論定義香港人身份,令人震驚!

招顯聰相信,只有出生論才可以「界定甚麼人可以參與(甚麼人不可以參與)」「香港民族自決」,「否則那便不成真正的自決。」然而他的說法幾乎無論證支持可言。他指出,

「因為梁天琦的出生,泛本土政團近日紛紛表態,徹底否定出生論。他們認為只要認同香港文化、核心價值如民主法治的便是香港人,不論何時來港。先不說泛本土派定義香港人的立論是如何粗疏,若然莊閒不分的完全否定出生論,我們又何以界定甚麼是香港文化、香港價值?彷如中國同心會的新移民組織受薪舔共(中國)又是否香港文化、香港價值?抑或你們認為話語權只屬大多數?」

這根本就是轉移視線謬誤。既然招顯聰想證明只有一個人的出生地才能清楚「界定甚麼人可以參與(甚麼人不可以參與)」「香港民族自決」,那他就應當為這論述尋找論據,但他卻轉為攻擊其他人的理論無法確立香港人之身份,而非證明自己的出生論如何確立香港人之身份。他既然要質疑部分本土派以「香港文化」(應當是在針對我吧)或「香港價值」確立香港人身份認同之論述,他必須清楚列出他對相關論述的基本理解,給予其最強的詮釋,然後指出其矛盾或不一致之處,而非單純作出一句反問「如何界定」,然後突然問新移民是否香港文化或香港價值;再者,他的文句根本不通。「新移民組織」是組織,「香港文化」和「香港價值」卻都是抽象概念,你在問「新移民組織」是否「香港文化和香港價值」,就像在問曼聯是否打MBA或是日本職業棒球的球隊一樣。然後他忽然問一句「抑或你們認為話語權只屬大多數?」更是沒有前文後理可言。

出生論的最大問題在於,「出生地」跟血緣、家族一樣,都是不由自主的外在條件,而且這些外在條件本身是沒有價值和意義的,價值和意義必須由人自己賦予,並且自行選擇。一個不會說廣東話的英國人生於香港,不能因此就說他是香港人。如果他成長當中沒有融入香港文化與香港社會當中,而且他自己也不認同自己是香港人,他就不是香港人。身份認同是一種「選擇」,這幾乎已經是當代政治哲學與文代哲學的共識。反之,雙非兒童也是生在香港的,難道他就是香港人嗎?

誠然,當前香港法律上沒有為香港人下定義。基本法中只有中國居民和永久居民之概念。這就是為甚麼華夏城邦論與公民民族論之爭對本土論述意義重大:因為彼等嘗試從頭為「香港人」這個概念建立起學術理論基礙,而我的「香港文化論」研究也是由此而生。即使香港文化論、公民民族論與華夏城邦論全部都失敗了,也不代表招顯聰所言的出生論就成立(這可是虛假二分謬誤;除了出生論以外,還有很多香港人身份認同理論的可能性,只是仍未被發掘出來)。

招顯聰的出生論還得出一個可怕的結論:「縱使不應參與香港自決,在地化移民仍可繼續支持香港獨立。當香港共和國成立;他們大可向其申請入籍,宣誓效忠,釐清權利與義務。」言下之意,在當下香港仍處於中國殖民之際,招顯聰還要在本土派當中為人分等級,分成生於香港的「原住民」以及不是生於香港的「後住民」,後者「可以支持港獨」卻「不應參與香港自決」。這算甚麼意思?把後住民當成次等公民嗎?招顯聰的說法是要在香港共和國成立以後才讓這些後住民加入成為香港人。同樣道理,似乎招顯聰根本不會把外省籍的台獨烈士鄭南榕當成是台灣人,更認為鄭南榕無資格參與台灣的民族自決。

我記得招顯聰曾經對於他人質疑「獨派」沒有會辯論的人表示非常不滿,又覺得自己是獨派的代表人物,很會辯論,有很多論述。既然如此,我等就應當同台公開辯論吧;反正現在人家說我是「熱狗」,是「身份認同港獨派」的代表人物,又聖哲又蒸魚安,封號很多,你應該很不滿我霸佔了「港獨」的頭銜。或許我等應當以「出生地決定香港人的身份」作為辯題,你當正方,我當反方,一齊辯論一下,以證明你是真港獨,以及我所說的「香港文化」如何不堪入目。

主後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作者:安德烈(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招顯聰的「出生論」有何理據?(安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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