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涉妨礙司法公正案,被裁定罪成,判即時入獄18個月。劉夢熊上午9時許抵達區域法院聽取裁決,並引用「戊戌六君子」之一譚嗣同的《獄中題壁》詩句「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 」,形容自己現在心情坦然。
案情指,67歲的劉夢熊被指於2013年初,發信和發電郵予特首梁振英,以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廉政公署停止調查其捲入的一宗案件,故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辯方在庭上陳述了10多點求情理由,指劉夢熊並非有預謀地妨礙司法公正;又表示被告是因為跟梁振英的關係起了變化,才會基於被捕感受發出電郵;而且,被告最終沒有就串謀貪污被定罪,遂希望法官判處緩刑。
可是,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出,劉夢熊致函的對象乃本港最高層官員,而且被告的根本目的是尋求終止調查,更以威嚇手段要求停止調查工作。為了彰顯司法公正,法官裁定劉夢熊一項「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成,認為可判處2年刑期,但考慮被告無案底,又經歷3年的審訊壓力,且獲前特首曾蔭權寫信求情,最終決定判囚18個月。
劉夢熊得悉判刑後,在犯人欄高呼:「歷史將宣判我無罪!」他又表示一定會上訴,認為裁決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