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大陸,辦事經常要開證明,而最基層的居民委員會更開過一些奇葩證明。在北京市,有居委會曾經開過一些證明都令人驚奇不已,包括用以證明「是否還活着」,「菜刀丟了」,甚至證明「丈夫對太太很好」等。

這個社區近幾年,有不少從外地老家到北京與子女同住的老人新搬入,由於這些老人的戶籍仍在家鄉,北京領取退休金時須由居住地的居委會開證明書,有的地方要求一年證明一次,有些地方三個月就要證明一次,所以就要申請證明書,但是由「活著的人還需要別人證明確實活着」聽起來十分奇怪。

有當地的委員表示,自己還遇過不少奇葩證明,試過有居民因為家裏的菜刀用久了需要更換,但到了菜刀店被店家要求領取開具「菜刀確實丟失(損壞)」證明,以證實居民需要購買新菜刀。另外一個更離譜的證明,就是在社區裏的一對年輕夫婦打離婚官司時,男方的母親找上居委會,要求開一張證明關於具雙方「婚姻存續期間,男方對媳婦很好」的證明。於是,居委會職員解釋,夫妻雙方相處如何,居委會無從得知,故無法開這種證明,但最後他們依然在對方拒絕接受解釋之下,開了一份「調解委員會曾經進行調解(夫妻糾紛)」的證明。

▼有民眾提出開「未婚證明」。


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