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

予聞聖公會欲制訂新一份教會政策文件,雖不曾對此寄于厚望,然而既然教省仍然設有諮詢,趁著制度猶存,我當盡其本分,針對教會政策文件抒發己見。本意見書將公開於網上,以讓諸君討論。

由於鄺保羅、管浩鳴、湯顯森、鄺廣傑等人多次公開場合發表支持中共政權及港共政權之言論,其詞悖理違情、飾非文過,香港聖公會的社會形象已經跌至歷史性的低位,與天主教香港教區形成強烈對比;特別在雨傘革命以後,教會完全無法容納雨傘新一代年青教友的聲音,教會內「位高權重」者繼續積極而高調發表親政府之政見,教會內部亦無機制去讓其他不同聲音得到表達。當前香港聖公會根本自絕自己於「激進」青年人,若不懸崔勒馬,必死無疑。本意見書針對這一點,提出效法天主教設立一個能夠有效吸納非建制聲音的「香港聖公會正義和平委員會」,並且由委員會制定「社會公義宣言」,推動各牧區、傳道區關心社會、推廣福傳、為主作證,以抵消個別聖品亂言片楮對香港聖公會所造成的衝擊。

成立香港聖公會正義和平委員會

考慮到聖公會的多元性,聖公會正義和平委員會不應成為代表香港聖公會對本港政治及社會問題發表「官方立場」的機構,正如鄺保羅個人在公開場合發表的政見無資格代表香港聖公會一樣。委員會的角色應被理解為(1)鼓勵教友就香港社會事件發表意見和討論同時,作出信仰反省,(2)就香港特定之社會問題,對教會、平信徒及社會作出非強制性的建議或政策倡議,及(3)建立平台,定期舉行活動,讓不同政見之教友得以對話。

正義和平委員會應該以教友組成,共十八名義務的委員;由於委員會沒有實際權力,故只須設立三至五名聖品作為顧問即可。如有需要,另外可以增設法律顧問。由於澳門來港相對交通不便,社會處境亦不同,澳門傳道地區應自行成立澳門傳道地區正義和平委員會,回應澳門社會之需要,故香港聖公會正義和平委員會應作為西九龍教區、東九龍教區和香港島教區三個教區之間的跨教區的諮詢平台。各教區可以普選出最多四名委員,並且由教區主教委任最多兩名委員,任期為一年,設立主席一名,副主席兩名,秘書一名,財政一名,另外按不同議題委任其他委員為專責該議題之組長。

委員會需為自己制訂會議常規等規例,惟其所通過之議案,不應視為香港聖公會大多數教友對單一議題之意願,只應理解為委員會成員對香港聖公會聖品、平信徒及香港社會所作出的建議。委員會的運作必須獨立於主教及聖品,並且應多鼓勵青年人參與正委會,同時應容許委員會對主教甚至教省總議會之決議作出公開批評。既然大主教也可以經常用個人身份公開地、高調地發表驚人的政見,委員會成員當然亦應可以自由參與政治及社會運動,發表其個人意見。

正委會之下可以成立社關團契,於各牧區、傳道區定期舉行活動,關心社會公義問題,長遠可以效法部分循道衛理聯合教會之堂會,在各堂建立社關小組,改善教會與本土年青人之關係。

制訂社會公義宣言

短期來說,委員會可以效法台灣長老教會,就個別的社會不公義事件,發表簡短的「宣言」,表明委員會之立場。長遠來說,委員會應效法美國福音信義會制訂全面的《社會宣言》(social statements),為各項議題的立場訂下基本的原則,包括:

公民與政治權利:包括香港政制、言論自由等人權事務 經濟公義及勞工權益:包括社會財富分配及僱員權益等 社會福利 家庭倫理:包括離婚、墮胎、同性戀等專門道德議題 本土議題:針對香港特殊的本土的爭議性問題,如新移民、水貨客等 文化及語言權利:包括母語教育與傳承、香港文化保育等 性別公義 環境公義:包括環境保護、鄉郊及歷史保育議題等

陳謳明主教曾在本年的聖誕子夜大感恩祭講道中說,基督來到世上,是「偕同窮苦、卑微的人」,而非權貴、富人。可是今日的香港聖公會偕同的是共匪,是中聯辦,是董建華的那個團結香港基金,是聖約翰座堂旁邊的長江集團中心。教會從來沒有回應教內年青教友和慕道者的批評和反對聲音,有人依然是拿著主教仗,戴著牧師領,在鏡頭下為當權者說好話。若然香港聖公會教省依然是我行我素,冥頑不靈,「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著」,完全沒有意思改善當前香港聖公會極差的社會形象,以及嘗試為對雨傘新一代的福傳工作付出努力的話,繼續游心太玄而不近情理,那麼香港聖公會就是自取滅亡,無藥可救。

此致
教會政策文件工作小組

主後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約瑟芬・巴特勒日

 

作者:安德烈(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要求設立聖公會正義和平委員會:香港聖公會教會政策文件意見書(安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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