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尾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的那段著名短詩並沒有被完整引用,李珅說:「寫完這句不想再評論了」。

 

在烏鎮世界互聯網大會上,小米CEO雷軍暢想手機未來十年發展的美好前景,阿里巴巴董事會主席馬雲調侃稱,「空氣是不行的,水是不行的,手機再好又有什麼用呢?」然後小米就「賭氣」一般發布了一款空氣凈化器,並趁機把馬雲的這句調侃作為了其宣傳文案。

 

小米剛剛發布的這款空氣凈化器設計簡約,做工精緻,CADR值高達406立方米/小時,最重要的是其價格僅為899元,遠遠低於市面上性能處於同等級的競品,甚至低於其同門兄弟獵豹空氣凈化器的998元,可是你知道這款產品是怎麼來的嗎?

 

小米空氣凈化器可能是這麼來的

 

以合作的名義接近,獲取關鍵資料后獨立研發產品,推出類似產品后再以極低的價格佔領市場,在智能插座上,小米曾經和BroadLink上演了這樣一處戲,在空氣凈化器上,相似的戲份重複上演,只不過劇本發生了變化。

 

在小米為新推出的空氣凈化器大肆宣傳的同時,巴慕達(BALMUDA)中國董事長於艾靈坐在建國路華貿商務樓會議室里氣憤填膺地和我講他聽說的一些故事,用氣憤填膺來形容可能並不準確,因為于艾靈極為剋制,但氣憤的情緒仍然無法完全掩飾住。

 

有消息稱,小米在動手打造自己的空氣凈化器之前,曾購買了多個品牌的產品進行研究,其中就包括巴慕達AirEngine安之風空氣凈化器。經過對比,小米認定就是他們想做的空氣凈化器就是巴慕達這樣子的。於是,小米找到了巴慕達談合作,表示要合作研發,但巴慕達方面並沒有答應小米的請求,對其進行了婉言拒絕。

 

于艾靈告訴我,拒絕小米的原因確實是忙不過來,巴慕達自己每年都要有新品推出,其日本研發團隊已經在高負荷工作,如果和小米合作,意味着要在高端和低端均有產品,這樣的負荷是其日本研發團隊難以承受的。

 

小米被拒絕之後並沒有死心,而是做了幾件事,首先一件事是挖來了巴慕達日本研發總監大本雄也來擔任其空氣凈化器研發經理,這一點得到了小米和巴慕達雙方的確認,然後,小米走訪了巴慕達空氣凈化器的OEM廠商,並在拆解研究后依次接觸了巴慕達空氣凈化器的材料供應商,並且還和其中一些達成了合作,當然,後面的這些故事都是于艾靈聽說並轉述給我的。

 

然後,我們就看到了小米推出了這款和巴慕達AirEngine空氣凈化器相似度極高的產品。

 

小米和巴慕達長這麼像不怕被告?

 

(左為巴慕達空氣凈化器,右為小米空氣凈化器)

 

(上為巴慕達空氣凈化器,下為小米空氣凈化器)

 

(左為巴慕達空氣凈化器三合一濾網,右為小米空氣凈化器三合一濾網)

 

(左為巴慕達空氣凈化器循環風設計,右為小米空氣凈化器循環風設計)

 

其實此前美的和奔騰都推出過和巴慕達空氣凈化器外形相仿的產品,但是區別也會比較明顯,而小米這款產品相似度極高,乍看上去就是一樣的產品,用業內以一位非常資深的空氣凈化器專家的話來說,美的和奔騰明顯規避了巴慕達的外觀專利,而小米看上去並沒有。

 

巴慕達空氣凈化器的設計者是巴慕達董事長兼總經理寺尾玄,2013年4月16日,巴慕達申請了產品外觀設計的專利,並通過了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批,有效期10年。而小米似乎並沒有估計巴慕達所擁有的專利,仍然推出了一款相似度極高的產品,可以說從產品外觀設計到結構設計到產品理念甚至宣傳圖片,小米都和巴慕達保持高度一致,到雙方官網上看一看比一比就會一目瞭然。

 

(巴慕達空氣凈化器外觀設計專利證書)

 

我問于艾靈,會不會起訴小米?

 

于艾靈告訴我,實際上幾個月之前他就從特殊渠道看到了小米空氣凈化器,巴慕達也就外觀設計的問題咨詢了知識產權律師,據悉,國內判定產品外觀設計是否侵權的時候,只要被告方提出有五個點設計不同,就有可能免除法律責任。

 

于艾靈轉述這位知識產權律師的觀點表示,中國的知識產權法並不健全,法官在判定的時候會進行司法解釋,不同的法官判定要素並不相同。舉例來講,有的法官會認為柱形設計是這個產品關鍵要素,其他的產品如果採用柱形設計就可能被判侵權,而有的法官會認為雙風扇設計是這個產品的關鍵要素,其他產品如果採用雙風扇設計就可能被判侵權,不同的法官在判定時可能差別很大。

 

說到底,左右最終判決結果的可能是很多法律之外的東西,對於一個企業來說,想要在法律上規避對於抄襲的處罰是比較輕鬆的事情

 

但于艾靈還是表示,目前仍在評估損失,不排除起訴小米的可能性。

 

「偉大的公司應該把底線提得高一些」

 

巴慕達是首個入住無印良品的第三方家電品牌,其創始人寺尾玄也是巴慕達的設計師,對產品設計極為看重,儘管如此,巴慕達的短板還比較明顯——在中國知名度有限,且產品售價偏高,小米推出外觀相仿但價格極低的產品對其會造成非常大的傷害,巴慕達如何將損失降到最低呢?

 

于艾靈告訴我,巴慕達是一個新晉品牌,其定位高端,產品從設計到配件均來自於日本,為了保持產品在設計和性能上的競爭力,需要不斷投入極高的設計和研發成本,此外,巴慕達進入中國還需要繳納較高的稅費,這是構成其目前定價的一個原因。當然,為了讓更多的用戶能夠體驗到巴慕達的產品,巴慕達也會努力降低成本。

 

于艾靈還表示,喜歡iPhone的用戶並不會因為小米便宜而卻購買小米,喜歡巴慕達的用戶也是如此,小米擁有忠實的用戶群,這些米粉已經形成固定的品味,也不會因為巴慕達的產品怎麼樣而從粉小米轉為粉巴慕達。

 

于艾靈認為,對於小米空氣凈化器這款產品要從法律和道德兩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法律角度如前面所言,中國知識產權法的現狀讓維權成為了一件並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從中國製造到中國創造其實需要很多創新在裡面,中國對此看得不夠重,也阻礙了從中國製造到中國創造的轉變。

 

從道德角度看,于艾靈認為用一句成語概括就是「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對於政治人物而言,如果年輕時無知而犯下的錯,在成為偉人後可能會因此而崩潰,對於企業也是如此,小米是一家比較新的企業,也應該是一家偉大的企業,一家偉大的企業應該有偉大的標準,而不應該把法律作為底線,應該有更多價值觀和道德觀方面的考量,一個企業如果機制不正常,領導怎樣,員工就也會怎樣,錯誤的方向是不會有正確的結果的。

 

總結

 

小米就這樣推出了一款售價899元的空氣凈化器,雖然外觀相似度極高,但售價只有巴慕達的1/6,可能會有很多人看到之後會持有類似的觀點,「我就是一個窮屌用戶,我只在乎花多少錢,以及使用體驗,你產品背後的故事與我無關」,但問題是,長此以往可能很難再用到真正具有創新意義的產品,知識產權和創新真的就可以這樣粗暴地踐踏嗎?

在美國波士頓猶太人屠殺紀念碑上鐫刻着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Martin Niemöller)的一首短詩,這首詩是這樣寫的:

 

「在德國,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接着,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徒;

 


 長得也太像了 小米空氣凈化器是抄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