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若薇 公民薇博

港大校委會是港大最高決策機構,但不是「太上皇」,而是受託人,有誠信責任,有行為守則,要遵守7項公共生活的原則:無私、廉正、客觀性、問責、透明、誠信、領導。

9月底港大校委會否決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後,學生代表馮敬恩率先爆出眾校委的會上發言。到10月底,商業電台播出會上李國章和紀文鳳兩人發言的錄音;時任校委會主席的梁智鴻未諮詢校委,就「代表」港大入稟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錄音進一步公開,到周日晚,還是再有疑似是校委王鳴的錄音在台灣一個網上討論區流出。至此,保密協議或禁制令都難以阻止當日的討論公諸於世。

聽過錄音,大家恍然大悟,為何大多數校委堅持要保密。三人所持藉口之牽強,李國章態度之輕佻,只凸顯否決任命何其荒謬,也令港人對校委會失去信任。

事件引發了值得深思的法律和道德問題,保密協議或法庭命令可否當「遮醜布」,禁止公眾知情權?尤其當這些校委是受託人,本身違反7項原則中的誠信、問責及透明?港大收取公帑,公眾有權知道這些行使公權的人是否濫權。他們違反一貫習慣,否決物色委員會的建議,自有必要向公眾解釋,但校委只堅持立場,從不解釋,不肯面對公眾,單方面申請禁制令,還誤導公眾,隱瞞禁制令中公眾領域的豁免,將範圍無限放大,令人咋舌,好像「任何人」都不能討論任何港大校委會事宜。

其實這類禁制令很難執行,外國有不少例子,當事情涉及公眾利益,一旦放上互聯網,無遠弗屆,像潑出去的水,無法禁止。其實事件起源,是左派報紙去年底先洩密,披露大學人事安排,隨即數百篇文章批評陳文敏不適宜被任命,當時未見大學申請禁制令。

自本月7日起,梁智鴻任滿,校委會主席出缺。每次會議選出的暫代主席,只能主持會議,不能執行主席的其他職能,港大的運作自然受到影響。特首梁振英遲遲未能公布接任人選,有報道是不想影響區議會選舉選情,正等待好時機,才宣布任命最具爭議的李國章。不少院校正在舉行公投,港大畢業生議會亦於本月29日舉行特別會員大會,反對李國章出任校委會主席,有關詳情,請到港大畢業生議會網址 www.convocation.hku.hk。

 


 保密如何符合公眾利益﹖(余若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