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 Uber 等創新的意念在港違法,但香港政府仍一直積極、務實推動創新科技,就好像每年一遇的創新科技嘉年華近日 10 月 31 日便正式開幕,認真夠創新!
我深信要在創新與符合法例之間取得平衡非易事,我相信要合乎法例的話,在香港少不免要在創新的過程之中保持一點點的守舊才可,否則過於創新難免會令你誤入法網,試想想 Uber 如果是本地公司會怎樣?相信早已被拉人兼封艇,難道還可以繼續被人下載使用?
所以說:「在香港是不能夠太過創新的,否則將會很麻煩!」
Uber 犯法已經是眾所周知的事,其出發點是好的,意念配合上手機應用的確是一項實用且有一點創新的做法,但可惜在香港是違法的;那麼外國流行很久的民宿文化呢?在香港恐怕亦是犯法了!舉個例子,假如我希望將自己家中多出的房間出租 7 天,那麼採用 Airbnb 放租相信是最正常不過了,然而對不起!這又有可能違反香港法律,因為你正在無牌經營旅館。
所以,香港政府推行創新,其實究竟想清楚了沒有?創新的先決條件並非硬推創新及科技局!創新的先決條件是不能有固定框架,對嗎?要在固有的框架之下談創新,那便並非真正的創新。
「創新就是創新,沒有甚麼合法、不合法!」
所以,政府舉辦的創新科技嘉年華 2015,當中展示的科研成果如何?
作者:SKY – HKITBLOG 編輯
香港政府談創新?!假如 Uber 在港合法我便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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