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警察問七警打人只係個別事件,攞極少數個別事件判定全體警察係黑警,公平咩?既然你誠心誠意咁問,我就大發慈悲咁話你知啦。首先,「所有事都是個別事件」這個萬能KEY實在太好用了,依照同等邏輯,世上其實沒有「聲譽」這回事,警察破到一單案都係個別例子啫,你憑咩以偏蓋全話警察盡忠職守?
ANYWAY,這位警察的女兒要做手術,「這個手術風險很大」。咩風險呢?原來全部都係醫療風險,該警察居然沒有擔心醫生會把女兒拉返警署或手術台上強姦。點解呢?每年都有幾單醫生非禮案呀,點解你唔擔心?人性本惡,世上任何團體都會有成員行為不檢之事,為甚麼仍有團體享有良好聲譽?建立團體名聲的,不是從無人犯錯的完美團隊,而是危機處理及檢討手法。例如:
醫生違反醫院守則會有後果,例如接受醫務委員會聆訊,不像警察般違反警棍使用守則,用警棍仆頭依舊毫無後果;
處理病人投訴的辦公室唔會永遠打唔通電話,連留言信箱或電郵都冇;
醫療事故上報時,不會有醫生衝出來說醫生也是人,工作壓力很大,病人應多體諒醫生,現在才發生才令人驚訝,你們這樣批評醫生,以後誰幫香港人看病,云云;
醫療事故後,蔡堅不會跑去事發醫院眼濕濕地同醫護人員講「你地冇做錯!」;
醫生不守醫療守則時,史泰祖不會跟記者說:「這只是人之常情」;
一連串醫療事故發生時,麥列菲菲不會告訴大家:「香港仲係好多人睇醫生,公立醫院依舊排長龍,證明市民對醫生仲係好有信心。」
聆訊時,醫生不會給完假口供後,拍拍屁股走人;
聆訊時,醫生不會看完片段馬上改口供,或者兩個醫生跑出庭外夾口供;
醫院不會以政治中立為止不準醫生戴黃絲帶,然後以言論自由為名容許醫生戴藍絲帶;
醫生不會拒絕治療投訴過同行的病人,或者跟他們說:「你地投訴醫生,以後有嘢唔好搵我地!」;
醫生不會平常對有需要轉介醫務社工的病人闊佬懶理,遇上特別討厭的病人就光速寫紙送她們進女童院;
醫生的白袍和警察的制服都是權力的來源。醫生有權看普通人無權看的病歷,是因為他穿的袍子,不是因為他本人高人一等;警察有權使用普通人無權使用的警棍,是因為他的制服,不是因為他本人的美德。責任與權力相連,醫生配戴名牌,警察的肩帶上有醫員編號,都是為了方便他人追究責任。醫生不會因怕名牌被病人看到而用東西擋著名牌,或者投訴自己可能被人肉搜索;
世上沒有一個叫「醫生投訴科」的東西,駁回醫務委員會的結論,或者反控告疑被非禮的病人以胸襲醫;
醫生被控告前,政府不會花納稅人的錢請外國大狀決定告不告他們,程序拖足一年,同時花納稅人的錢出全糧給他們停職享受人生;
最重要的是,當你問一個醫生如何看待醫療事故時,他不會左閃右避一時個別例子一時以偏蓋全一時保持中立地顧左右而言他,就是不肯說一句「他們的確犯法了,身為醫生/執法者濫用職權更是破壞醫德/法治,我認為他們應受法律制裁。」
人性本惡,缺乏體制與同儕壓力的制裁,人之常情就流露出來了。看看這個警察避重就輕的言辭,不難理解為何警察濫權之風如此熾烈--律政司放軟手腳,同行默許甚至認同濫權。他們完全不理解權力意味著更多責任,缺乏對自己職業的責任感與榮譽感。
最後,我希望這位警察能更加consistent。既然你說不在場不便評論,那你以後千萬不要評論抗日戰爭。所謂「大部份警察盡忠職守」更是無稽之談,全香港那麼多警察,你識得幾多個?幾多個人執勤時你在現場?你唔響現場,憑咩以偏蓋全話「大部份」警察盡忠職守?咁講對警察公平咩?以後自己唔在場嘅嘢一概唔好評論喇,講得出,做得到!
作者:肝醣爆裂(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所有事都是個別事件:醫生和警察為何有聲譽之別?(肝醣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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