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9日上午,@360公司官方微博稱,昨日《每日經濟新聞》已發表聲明,因《360黑匣子之謎》報道損害了360商業信譽和產品聲譽,而做出鄭重道歉

360與《每日經濟新聞》之間的恩怨還要追溯到20132月份的那篇《360黑匣子之謎奇虎360「癌」性基因大揭秘》,該報道指出360系軟件存在諸多涉嫌不正當競爭、偷窺用戶隱私等問題

360與《每日經濟新聞》兩次對付公

對此,360做出回應:《每日經濟新聞》在未經採訪360公司的情況下,以匿名記者引述匿名人士和360競爭對手言論的方式,汙衊360旗下多個產品的安全性,給360冠以「莫須有」的罪名,同時起訴《每日經濟新聞》涉嫌虛假報道、商業詆毀

360訴訟請求法院判定《每日經濟新聞》商業詆毀,停止侵權並公開賠禮道歉,同時賠償360公司經濟損失5000萬元。360公司還就此事向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現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進行實名舉報,相關部門介入調查

360公司方面還表示,此後,《每日經濟新聞》通過多種管道尋求和解並請求360撤訴,但遭到360嚴詞拒絕;《每日經濟新聞》在20137月間又發布題為《360稜鏡門》的多版報道,再度歪曲事實、惡意詆毀360公司及產品

20149月,360起訴《每日經濟新聞》侵害商譽一案在上海徐匯區人民法院正式宣判。法院判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構成對360公司名譽權的侵害,要求《每日經濟新聞》連續向360公司道歉十天,並賠償150萬元

不過《每日經濟新聞》隨後發布聲明表示報道基於公益立場,真實客觀,來源有據,因此不服一審判決,將繼續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56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最終維持一審判決,指出《360黑匣子之謎奇虎360「癌」性基因大揭秘》文中語言帶有強烈主觀感情色彩和尖銳攻擊性,已明顯超出新聞媒體從事正常批判性報道時應把握的限度,構成對360公司名譽權的侵害,要求《每日經濟新聞》連續向360公司道歉十天,並賠償150萬元

雖說360在起訴《每日經濟新聞》案中獲得了勝訴,但也只是他眾多官司纏身中難得的一次勝訴

打官司,360曾遭遇過17

總所周知,在中國的互聯網圈,周鴻禕曾與馬雲、馬化騰、李彥宏、雷軍等大佬交鋒,360也就成了中國互聯公司眾矢之的,甚至包括昔日的合作夥伴。不過,一般情況下只要啟用法律手段,周鴻禕與他的360多是節節敗退。比較典型的是「3Q大戰」

20144月,持續四年之久的3Q司法大戰又判一場,北京市西城法院對360訴騰訊名譽侵權案做出一審判決,判定騰訊公司敗訴,並判罰其在騰訊網首頁向360公司公開道歉七天

不過此前,因3Q大戰雙方引發過三起訴訟,均以360敗訴收場:第一起,騰訊訴360隱私保護器不正當競爭;第二起,奇虎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第三起,騰訊起訴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

而就在上個月,有報道稱,警方接到騰訊公司舉報,360雲盤淫穢色情內容的非法儲存與傳播

此外,與360對付公堂的公司還有百度、搜狗、金山等,還不包括非知名公司,而就公開的報道來看,已有統計360在打官司中已遭遇過17連敗,請注意還是近5年內

1201012月,360惡評百度軟件,誘導用戶卸載,被判賠38.5萬元;

220113月,360董事長周鴻禕捏造事實詆毀金山,被判賠5萬元;

320114月,360惡意詆毀騰訊軟件,被判賠40萬元;

420115月,360抹黑金山,誘導用戶強行卸載金山網盾,被判賠35萬元;

520118月,360抹黑金山員工李鐵軍,判賠5000;

620119月,360侵權騰訊軟件一案得到終審判決,360敗訴;

7201110月,360抹黑金山,誘導用戶強行卸載金山網盾一案終審,駁回360上訴,維持原判,360被判賠35萬元;

8201111月,360訴金山不正當競爭及損害商業信譽,被判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援,駁回360全部訴訟請求;

9201303月,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法院駁回全部訴訟請求;

1020134月,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挑起3Q大戰,被判賠500萬元;

112013425日,360強行篡改百度搜索結果頁面,造成混淆;故意仿冒、混淆搜素結果,劫持百度流量,被判45;

1220137月,360董事長周鴻禕對北京金山公司造成名譽侵權,須道歉並判賠5萬元

1320131126日,3Q大戰360告騰訊壟斷,360一審均被判敗訴

142013124日,騰訊訴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案,360一審判決敗訴

152014214日,金山訴360惡意卸載金山毒霸不正當競爭,360敗訴

162014220日,百度訴360不正當競爭案,360敗訴

172014224日,騰訊訴奇虎360不正當競爭上訴敗訴,維持一審判決,賠償500

已是公堂之上「常客」的360,難得嘗到一顆勝利果實——勝訴《每日經濟新聞》,一家媒體與一家公司的法律糾紛,對我們有何啟示?僅從《每日經濟新聞》敗訴後的致歉詞來看,「報道文字引用尖銳苛刻並存在使用侮辱性語言的現象,超出了新聞媒體正常批評監督的界限。」就不必做過多解讀了。

最後,恭喜下周鴻禕,在「360與酷派和解」之際,贏得一次訴勝,也算鼓舞了士氣。


 《每日經濟新聞》向360致歉,周鴻禕終結「17連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