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昨日突然在北京召開記者會,指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指特首「超然三權」是對《基本法》的「正確解讀」,更指香港有法官不理解《基本法》的「原意」,錯誤將「三權分立」視為香港政治體制;特首並非「土皇帝」。特首梁振英回應饒的言論時指,特首地位「確實係超然嘅」,特首不僅是政府的首長,亦是「整個特別行政區的首長」。

饒戈平昨日表示,已故前中共領導人鄧小平曾經與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談話,並達成「一致意見」,就是香港不能直接採用外國「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又認為有人稱特首是「土皇帝」的說法並不準確,反指港英時代的港督集三權於一身,才是「土皇帝」。

行政主導的原則並沒有在《基本法》寫明,但饒戈平認為這是立法的原則,強調三權在香港是互相制衡,特首能夠制衡立法會,「他(特首)對於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可以發回,重新制定;他可以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解散議會。」對於司法方面,他指特首固然要尊重司法獨立,但同時具有任免法官的權利,他認為早前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說特首「超然三權」是對《基本法》的「正確解讀」。

饒戈平:無意削弱司法獨立

雖然香港已經回歸了18年,但不時有建制派人士及內地學者指港人錯誤理解《基本法》,饒戈平認為香港有法官不理解《基本法》的「原意」,並錯誤理解「三權分立」為香港的政治體制,「如果說法官把香港的政治體制理解為『三權分立』的話,很難認為這是符合《基本法》的原意;很難認為這是準確的理解。」饒戈平強調,他的言論沒有要削弱香港司法獨立的意思。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回應饒戈平的言論時表示,《基本法》寫清楚行政及司法機關的權限,司法獨立在回歸前後均得到保障。

梁振英:特首是「整個特別行政區的首長」

特首梁振英今早(9月16日)啟程前往印尼訪問前表示,特首一職的所有權力由中央授權,而中央在香港政治體制中,只涉任命特首及其提名的官員,「因此行政長官的地位確實係超然嘅。」他續指,《基本法》所指的行政長官不只是政府的首長,亦是「整個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他認為香港擁有的權力及享有的高度自治,是源自中央通過任命行政長官來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