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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廣告法限制極限用語成了熱點。回想一下,像「最大」、「第一」、「領先」、「首選」這類「絕對化傾向的聲稱」(Absolute Claim),在過去的廣告中的確普遍。
難怪小夥伴們都關心,告別了極限用語,下一步的廣告表達如何調整?由於語言是為策略服務的,因此談表達的同時,宇見還想和大家一起探討下表達背後的策略升級問題。
讓我們從關注如下幾點開始:
1、企業過去為什麼喜歡在廣告中使用絕對化傾向的聲稱?
2、這樣表達始於何時?
3、如此打廣告的指導思路是什麼?
相信搞清了這些來龍去脈,再確立下一步的廣告策略也會容易一些。
一、絕對化聲稱的緣起
廣告中的絕對化聲稱傾向,究竟源於何時何處?宇見認為,這很大程度上與市場營銷中的重要分支——「定位」理論有關。「定位」以前,廣告中有「絕對化聲稱」是不可想像的。
比如,讓我們穿越時空,借由幾位世界級大師的作品,來看看最早期的廣告人是如何寫廣告的:
A:
「在時速六十英里時,這輛新款勞斯萊斯汽車上的最大噪聲來自它的電子鐘。」——大衛·奧格威
B:
「萬寶路——男人的世界。」——李奧·貝納
C:
「只溶在口,不溶在手——M&M巧克力豆」——羅瑟·瑞夫斯
如你所見,早期廣告人的觀念是質樸且「唯物」的,此期間廣告雖風格各異,有的強調形象,有的強調創意,有的強調獨特性,但毫無例外都還聚焦在「產品」之上。定位理論則不同,它是第一個出現在營銷中的「唯心」流;定位與它之前,乃至同時代的廣告觀念有著根本性的區別。
「定位」斷然放棄了對「產品」的關注,而完全轉向了探索消費者的「心智」;以此為基,它橫跨市場營銷、心理學和消費者行為學,對同時期的管理思想,比如波特的競爭戰略思維也是兼收並蓄。從整體上,定位並不看重「產品賣點和特性」這類問題,而更關心——「針對消費者心智,如何讓他們接受並選擇產品」。
例如,定位經典《22條商規》提出了「領先定律」(The Law of Leadership),指出:
「成為第一總是勝過做得更好。在潛在顧客心智中先入為主,要比讓顧客相信你的產品優於該領域的首創品牌容易得多。」
又如,定位認為,人類的心智「缺乏安全感」:
「當人們舉棋不定時,總是依賴他人幫助自己決定;在某些情況下,別人有過類似行為是我們判斷自己行為是否正確的重要依據。」
這種不斷尋求「他人之證」的從眾心理,對我們的消費決策影響巨大。
還如,定位理論中的「專有定律」(The Law of Exclusivity)稱:
「當你的競爭對手已經在潛在顧客心智中擁有一個代名詞或定位時,你若再想擁有同一個,必將徒勞無益。」
這要求品牌要麼成為用戶心中的「唯一」、「首選」,要麼想法開創一個新品類,重新去成為那個唯一和首選。
成為「第一」、成為「唯一」、成為「首選」、成為「領導品牌」,成為消費者「最主流」的選擇,用「遙遙領先」影響消費決策……看到這裡,我們似乎找到了廣告中絕對化聲稱傾向的思維源頭。
「加多寶」為什麼改金罐?不是藍罐、綠罐、白罐?因為金色象徵「第一」,冠軍都是金牌,銷量「第一」,「最」多人喝,「最正宗」的涼茶,人群如何理解你?這就是所謂「定位」,在消費者心智中錨定一個有利位置的意思。
二、從底層把握定位,不能照抄
雖然廣告裡「絕對化聲稱」傾向的思維源頭在「定位」,但有一點必須要為其正名:將市場上出現過的大量極限用語歸咎於定位是不公平的。因為定位從來沒有宣導過讓本身並不「領先」的企業來使用這一表達原則,同時定位也強調了,「品類」之於「品牌」的重要性,宣導企業要真正去重視差異化,要真正去做到與眾不同。
極限用語氾濫,應該說一定程度上與企業的投機心態有關,一些企業盲從「定位」,急於對自己加以種種宣稱,以至於這些表達越來越脫離實際,這本身是對理論的曲解和誤用。
其次,我們要理解定位畢竟發端于傳統廣告時代,其所重視的對消費者心智的把握,由於行銷手段的單一,被不可避免地全盤體現在了廣告當中。未來如何讓廣告更廣告,回歸真實本源,不能再把這個功課交給上個時代的定位了。
三、告別極限用語後,廣告策略如何升級?
瞭解過極限用語的「緣起」,我們來實際探討下廣告策略如何升級的問題。
1、將廣告「真實化」並「態度化」
過去我寫過《行銷,真實的自我表達》,認為今天的市場行銷必須建立在真實表達的基礎之上,那麼,我們的廣告要怎樣才算「真實」呢?
首先當然是要講真話,不要為短期利益誤導甚至欺騙消費者。新媒體當道,企業的一次劣跡就足以毀掉一個品牌;另外我所理解的真實還包括:不要向你的消費者說一個他無法驗證,或者對他來說驗證成本很高的事實。
「XX電動車銷量遙遙領先」,對普通消費者來說,我如何證明?在哪可以查到這些該死的資料?這種站在企業角度的純主觀表達,有理由認為它本身就沒有體現出對消費者理解其真實性的誠意。
廣告中的表達最好是用戶「顯而易見」的。
參加一場科技發布會,觀察媒體區我們發現,清一色的蘋果筆記本會讓那些使用其它品牌的記者顯得十分「不入流」,這就是「顯而易見」。
那麼,這難道不是定位中的「他人之證」嗎?雖然蘋果從未宣稱過「銷量遙遙領先」,但有時候,他們會用UGC的方式,用廣告直接呈現大量用戶創作的作品,這難道沒有體現出蘋果在引領潮流,是人們「最主流」的選擇嗎?
所以在繼續理解消費者心理的同時,我們的廣告必須借由更真實、更巧妙的方式來呈現,而不是停留在簡單粗暴的口號上。
另外,儘管你不可以宣稱,但你可以「追求」。相比於「銷量遙遙領先」,「始終追求為多數人做好涼茶」是可以的。新時期的廣告應聚焦於品牌的「態度」,用人格化的口吻來展現你的努力過程,而非結果。
2、將「概念」升級為「觀念」
過去有手機品牌講「極致纖薄」,現在這類表達少了。在「定位」時代,品牌可以經營「概念」,最大、最小、最薄、最厚,即產品中的「特性」,這有賴於單一的廣告環境和不成熟的技術條件。今天產品可以速朽,反覆運算大大加速,競爭對手模仿,特性不「特」將成潮流。
蘋果可以持續經營「單手操控」這一概念嗎?No!單手操控隨著人們對智能手機的需求改變,不再是主流選擇。真正值得悉心經營的,是類似於「創新」、「發燒」、「匠心」這樣更為基礎的「觀念」。
經營觀念能讓品牌保持年輕,也能讓廣告有薪盡火傳的延續性。從「單手操控」到「大有可為」,我們一直在創新;一個接一個的新特性,需要有系統性的觀念來承接。
如何界定你經營的是「概念」還是「觀念」?在你的廣告中能否讀出「態度」、「信念」和「愛」即是關鍵分別。
怕上火喝王老吉(概念),Open Happiness(觀念);極致性價比(概念),為發燒而生(觀念);終極駕駛機器(概念)、駕馭之悅(觀念);不是所有牛奶都叫特侖蘇(概念),更好的自己,從特侖蘇開始(觀念)。
不是說新時期的廣告不能講功能,講特性,但特性和功能必須被整體包容在品牌觀念之下,為觀念所服務。
3、將「口號」升級為「對話」
高鐵隨手一拍,進而想到,現在大量廣告都是類似的,以「要……,就……」為固定範式的「口號體」,我把它們稱之為廣告中的「行為支配主義」。
超過60歲的消費者,出生於資訊匱乏年代,對此或許較能接受,也較為習慣,但把這樣的表達覆蓋到廣大80、90、甚至是00後的消費者面前,卻無異於大聲地對他們說:走開!遠離我的服務!
口號式、行為支配式的表達與新生代的消費精神發生了嚴重的背離。在更看重自由與平等的消費精神下,新生代們的心理表徵往往是:
1、我希望與品牌完全平等地對話,至少從形式上要給到我這種平等感;
2、拒絕行為支配與說教,不要對我發號施令,但可以告訴我你的真實想法;
3、尊重我的選擇,更要尊重我的智商;不要輕言什麼「唯一」,「我讀書少,不要騙我」;
4、在廣告中給我留下可參與的空間;不要說只有你能玩,我不能玩。
於是,同樣是宣稱,同樣是代言人為品牌背書,我們能不能將口號升級為更多的消費者對話?能否通過表達,激起他們探究品牌的好奇心?又能否促發他們更多的談資與主動擴散,就該順理成章地成為新廣告的KPI。
而諸如老羅的「天生驕傲的司機」、「天生驕傲的菜農」,這些動人故事為什麼一定要向用戶徵集?為什麼「漂亮得不像實力派」一定要有讓用戶玩壞了的「海報生成器」?
通過「堅果」我們看到,老羅在面向新人群推出新品牌時,提出一個能引發共鳴的「觀念」,再通過交互將此變成一種群體體驗,這些新型的溝通手法,正在成為全新消費精神之下的全新營銷範式。
4、用廣告的「內容化」,來提升「價值交付」係數
過去我們總說品效合一、品效合一;但宇見認為,未來的廣告只會越來越趨近於「品」,未來的廣告只會越來越失「效」,越來越趨近於徹底無「效」。為什麼?因為今天的消費者已不再有「直接」依據廣告做決策的習慣了。
過去人們看了廣告可能會走入商店,走向櫃檯,今天的消費者則會借助「外腦」,通過互聯網上的「品牌數字資產」獲取更多評判依據,他們會在社交媒體上尋找真實口碑,會去尋求更多的免費體驗,也可能會以光速(通過微信)連接親友,尋求建議。廣告從過去直接促發銷售的「收口」,越來越被前置到了能否捲入用戶的「入口」。
在百威超級碗廣告中我們看到,當品牌放棄了通過廣告來直接促銷的企圖,它變成了什麼?這也就是分眾傳媒的江南春老師所提出的,「廣告的內容化和娛樂化」,用戶越來越討厭廣告,就是因為它們太促銷了。打動人心的故事,擲地有聲的創意,足夠優質的內容,這些才能把觀眾重新拉回到廣告屏前。
在「SDi」方法論中,我們提出了「價值交付」要素,意思是:營銷的本質是向消費者如實交付你所宣稱的價值,並取得對等的商業回報。為什麼你獲得的商業回報不夠大?從SDi的觀念看,原因只有一個:你沒有向用戶交付足夠多的,讓他們認可的價值。而廣告,可以幫助我們提升整個營銷的價值交付係數。
現實情況是,除了極限用語,市場上還有大量企業喜歡用誇張、浮華、面上高端,實則空洞的言辭堆砌,來對用戶做毫無意義的表達。一大波「至臻完美」、「酷炫難擋」、「卓爾不凡」正在襲來,這些表達從資訊角度對消費者價值何在?
樂於製造噪音的動機認為,針對大眾的傳播只要滿足一定的「轉化率」,就可以被定義為成功,這是企業營銷中很大的悲哀。這些廣告給絕大多數普通人帶來的只有騷擾,而非通過交付價值,給品牌帶來機會。
NewBalance為什麼要在開學第一天給我們推送這樣的廣告?
當我們暫且拋開一些撬動用戶錢包的衝動,而代之以對他們精神世界的精微洞察,突然發現,廣告的手法反而變得生動豐富起來。這時候,廣告開始真正走進消費者的生活動線,而非讓其避之不及。
用戶在哪,我們的廣告就在哪,這麼說絕不是基於傳統營銷學對「管道」所下的物理定義,而是要比你的競爭對手快一步,在情緒、情感上抵達Ta們;甚至可以說,新時期的廣告將通過自己「長腿」的方式,讓那些本來難以觸達的用戶也被「吸附」過來,被「捲入」進來。
因此,一個強大的品牌自身,才是真正終極意義上的促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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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極限用語,4步升級你的廣告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