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Patrick Wong在Facebook群組「幼兒用品二手交易站」轉載一張照片,表示有港鐵職員在旺角站捉拿在現場交收的市民,提醒大家小心為上。
事實上,根據港鐵規例,除非得到港鐵公司書面特准,否則任何人不得在鐵路處所內出售、為出售而展示或要約出售任何貨品、貨物或服務。
網友反應大不同:
「水貨同走私客又唔見佢地捉?」
「幾時派多啲人去上水,捉走班水貨客?」
「年年加價,依家仲限制多多,有得揀我都會搭巴士!」
「當然你要地鐵公司好具體解釋你知,同用證據證明你進行商業活動係有啲難,你可以有N個解釋否認,但想提一下,不論你同對方係咩關係(包括夫妻,子女都好),當地鐵公司有足夠証據指控你,你就已經係觸犯港鐵附例。情況就好似夫妻間都有可能作出性侵一樣,所以唔係你同對方角色的問題,而是行為本身有冇犯法。」
▼網上熱傳,疑有港鐵職員在旺角站捉拿在現場交收的市民。
資料來源:Patrick Wong、Facebook@幼兒用品二手交易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