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昨天(8月11日)「嚴正執法」,「放蛇」把五個利用Uber平台找顧客提供私家車載客收費服務的司機拘捕。警方更「乘勝追擊」,幾個小時後高調到Uber香港長沙灣的招募中心「踩場」,拘捕三名職員;晚上再到Uber在中環的總部「掃場」,撿走多部電腦。港共政權的輿論機器配合宣傳,說這種非法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令乘客沒有保障,所以必須予以取締。相信不少香港人聽到這些應用程式「犯法」,會條件反射的說「犯法嘅嘢就哽係應該拉啦」,但是這十多年來如果他們也曾經光顧過「電召八折的士」,自己「犯法」的時候當然又是另外一個標準了。

Uber不是昨天才在香港出現的網上平台,而且也不是唯一一家提供類似中介服務的平台,其他的例子,就有由香港人研發的GoGoVan。今次為什麼用Uber來「祭旗」?昨晚網上不少留言也指出,香港政府轄下的投資推廣處,明明不久前還推介Uber為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的成功例子,更清楚指出該處有份協助Uber打入香港市場。不可不知的是,香港已經步入專權社會的年代,專權社會裡,單單一個政府部門說OK並不足夠,只要「上頭有人唔高興」,就可以「龍門任搬」,一個「屈尾十」反面不認人,連只是打工仔身份的公司職員都不放過。

香港人最有共鳴的一句話,就是「大家都係搵食啫」;最不能夠容忍的,就是「阻人搵食」。「阻人搵食猶如殺人父母」,這句說話在去年佔領運動時,正正就是很多人對佔領者「霸住條路阻L住晒」的心聲。外國企業來香港開設亞洲區總部,可以令更多香港人「搵到食」,增加香港車主「搵外快」的機會,港共政權不配合研究這些車主如何可以購買相關保險,反而「阻人搵食」兼「封艇拉人」,是否一樣罪大惡極?乘客利用這種網上平台,短時間內很容易就找到司機,在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上車,大大減低在街上呆等的士的「交易成本」。而且每個司機有評分,不像在街上截的士那樣,服務態度不好通常也無可奈何。乘客的選擇多了,可以增加市場效率,乘客等車的時間可以減少,車費可以更便宜,而且司機的服務會更有保障。但是,港共政權明顯受到的士商會的「政治壓力」,怕的士司機發起慢駛抗議行動,便「一刀切」說這類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所以必須予以取締。而且事先連一個聲明都不發,警告參與平台的司機有什麼什麼需要留意否則可能被捕,而是突然對五個香港一心「搵食」的車主,拖車兼拘捕。拘捕車主後,「更上一層樓」拘捕Uber職員的法例又是什麼?是不是港共政權治下的香港法律,只要一宗交易本身犯法,促成這宗交易的網上平台也變成非法的平台,在非法平台工作的員工也算是犯了法?

這兩年港共梁振英政權三番四次向立法會提出增設「創新科技局」的要求,指立法會故意拉布阻撓,令香港的創新科技業比其他亞洲國家繼續遠遠落後。誰不知,看看今次港共政權是如何對付外國「襲港」的創新科技公司,就知道香港成立所謂的創新科技局其實是一門什麼碼子的事。香港經濟環境的大格局,就是一大堆既得利益者,在這三、四十年來囤積了相當多的資產,這些資產,可以是住戶物業,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的士牌照,甚至是近兩年盛行抄賣的泊車車位。這些資產的「升值能力」,遠遠比在香港「打份牛工」或投資創業的收益要多得多,而且「失收」的風險也很低,因為政府的政策對既得利益階層嚴重傾斜。這個「不神聖同盟」,無論是港共梁振英的行政會議,還是坐在立法會、包括其中三十五個民選的議員,基本上都是坐在同一條船,是保持這個「大格局」的政治力量。他們可能因為一些利益分配,「分贜唔匀」,而你指責我拉布、我指責你獨裁,但是當有組織力量去嘗試顛覆這個「大格局」的時候,他們都必然是厲聲反對。

顛覆大格局的方法,可以是走上街頭「勇武抗爭」,你打破一片玻璃他們馬上異口同聲竭斯底里的讉責;但也可以像Uber那樣的新興企業,把市場上的inefficiency化成有利可圖的生意,在打破行業壟斷的方向上打出一條抗爭的「血路」。香港人政治觸覺普遍遲鈍,但是對做生意賺錢卻十分在行;要他們明白「勇武抗爭是香港唯一的出路」大概等同於要他們明白愛因斯坦相對論一樣的難;但是要他們明白市場壟斷對社會的禍害,卻相對容易得多。全港的士牌照一萬八千多個,每個牌至少市值六百多萬港元;港共政權最後一次發牌是1998年,距今已經足足十七年。上世紀八十年代中一個的士牌大概二十萬元,如今那些坐擁幾百個的士牌照的「的士大王」,靠的就是三十年前開始把的士牌照一個一個的買回來。現在身家數十億,財雄勢大,會不會那麼容易給什麼「創新科技」撼動他們這麼多年來的既得利益?

Uber今次「勇武抗爭」有司機和職員被捕,但請不要氣餒。在專權社會裡的抗爭,從來都不要奢望第一次就可以獲得勝利。

作者:何人可(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Uber 式的「勇武抗爭」(何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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