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日晚間消息(新浪科技),據知情人士透露,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劉春寧於622日被深圳警方帶走,據知情人士透露,劉春寧被帶走是涉及其就職騰訊期間的商業賄賂,據傳起因是源自騰訊方面的舉報。經與騰訊視頻方面人士瞭解,騰訊視頻內部確已於上月末即知道這位前騰訊高管劉春寧已被警方帶走

劉春寧最後一次公開亮相在2015615日,當時兼任阿里數娛總裁的劉春寧在上海電影節期間出席了阿里娛樂寶一周年慶典

劉春寧20138月入職阿里,分管數字娛樂事業部,現兼任阿里影業執行董事

恩怨起於離職創業卻加入競爭對手,騰訊因而早有「復仇」之

據悉,劉春寧此前在騰訊工作十年,2005年曾擔任騰訊公司戰略發展部總經理,協助公司最高領導進行公司中長期戰略規劃的制定和管理執行以及公司各部門業務工作和資源協調,併為公司培養後備高端管理人才。此後,劉春寧還曾擔任馬化騰總裁助理等職,被視為馬化騰昔日愛將與心腹。正在事業和職業蒸蒸日上之時,劉春寧卻與騰訊分手,於20137月離職騰訊,起初說是要離職創業,後同年9月入職阿里巴巴,當時即令騰訊內部從上到下意外甚至出離憤怒

劉春寧入職阿里巴巴後,分管數字娛樂事業部。據201396日媒體報道,當時有業內消息稱:騰訊方面已經開始行動,或將起訴此次投奔阿里的劉春寧,以穩定騰訊軍心,而索賠金額據傳高達數千萬元

此後,根據中國軟件資訊網2014423日《騰訊欲向劉春寧索賠1狙擊阿里向遊戲擴張》一文中稱,有消息傳出:「騰訊查出的結果是:劉春寧此前在騰訊期間,就與自己的『影子公司』有業務來往,在即將離任前,還簽了個 2000 萬的合同。據說,騰訊與劉春寧談過,要麼把錢還回來,要麼起訴。

而早在 2008 年,騰訊就曾起訴前員工違反了競業禁止協議,協議規定離職員工在 2 年內不得加盟其他與騰訊相關業務有競爭關係的企業。

From 虎嗅


 阿里副總裁劉春寧被深圳警方帶走,據傳為騰訊舉報#大仇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