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廣州三君子」的中國維權律師唐荊陵、自由撰稿人並前主編袁新亭,以及大學教師王清營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今天(2015年6月19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我們(以下團體)將於本周六(6月20日)下午1時在西區警署外集合,遊行往中聯辦要求釋放唐荊陸等三人,我們將於今天稍後發出採訪通知。
團體聯合聲明如下: 中國法制失衡,法治不彰,以致公義缺失,乃不爭的事實。三君子長期積極參與各種維權活動,雖為推動社會改革而被迫走上街頭,卻一直恪守非暴力的原則,承傳民主法治的理念。其中唐荆陵律師儘管身陷囹圄,日前仍不惜犯險,在香港政改表決前夕發表公開信,寄語港人自強。錚錚風骨,無所畏懼,堪稱新公民的典範。
中國《憲法》第35條 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對唐荊陵、袁新亭、王清營三位因行使此等基本公民權利,而被羅織政治罪名,從2014年5月被扣押至今逾年,其間多次破壞國家的刑事訴訟程序,侵害三人的基本司法權利,拒絕律師複印案件材料以至他們與家人見面的要求,甚至對三位多番毆打刑訊,我們深感憤慨,並予以强烈譴責。
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國家安全」為由,不公開審理此案,不單拒絕家屬旁聽,公安更於今早在法庭外將唐荊陵、王清營的妻子強行帶走,我們對此感到非常荒謬。中國刑事訴訟法中只規定涉及國家機密和個人隱私的才可不公開審理(第152條),所謂國家安全並非正當理由,何況本案並不涉及國家機密和個人隱私的問題。堅持對三人進行非法的秘密審訊,只反映中國司法當局的虚怯,未能亦不敢面對公開的審訊程序,以事實和道理說服天下。
習近平治下的所謂「依法治國,規範司法行為,讓法律真正為老百姓撐起公平正義的天空」,至此亦只能是空談,淪為國際笑柄。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任意拘留工作組」曾於2014年11月裁定,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三人,指三人被「任意羈押」,違反了聯合國人權公約。並指中國政府應為三人所遭受的傷害作出賠償。對此,我們深表認同。
我們要求中國政府遵守《憲法》,還唐荊陵、袁新亭、王清營三位應有的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對三人造成的傷害,予以賠償並對違法者追究刑事及行政責任。
立即釋放唐荊陵、袁新亭、王清營!
聯署團體:天安門母親運動、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民主黨國事小組、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獨立中文筆會
作者:2015年6月19日團體聯合聲明(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團體聯合聲明:要求中國政府釋放唐荊陵、袁新亭、王清營(2015年6月19日團體聯合聲明)
https://www.facebook.com/GaldenPolymer/time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