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某些人嫌維園的六四晚會千篇一律時(筆者倒認為無問題),代表四家大學的學生在台上焚燒《基本法》,反惹來不少關注和非議。我看着時(事後也有法律界朋友說有此同感)對這個行為覺得痛心;痛心的原因,不是因為同學否定《基本法》,而是他們對《基本法》失望。
在這兩年政改討論中,中央一方面強調今次政改要按照《基本法》辦事,另一方面從發表的言論到人大8.31決定都讓很多人覺得是違反《基本法》的原意和真義,令一個所謂符合《基本法》的「普選」反而成為一個假普選;即使見面講道理、遊行示威和雨傘運動都做了,中央還是依然故我,年輕人格外失望和憤怒(這個已在不同民調中反映),以燒《基本法》這個方式消極地表達不滿,雖然難以認同,卻也不難明白。
不過,只要回復冷靜,理性思考的話,相信同學及絕大多數市民都會認同,我們的權利和自由是與生俱來的,並透過法律制約當權者來達致最大保障,《基本法》的作用正是這樣,也是維持「一國兩制」的唯一依據。
對於「一國兩制」,或許有愈來愈多市民對它失去信心,甚至有民調顯示現在是回歸以來香港人對「一國兩制」信任的最低點。
這其實是有跡可尋的,自從中央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之後,香港人深感中央對「一國兩制」的解讀已不如前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提出這個構思至回歸初期的理念,這樣證明「一國兩制」的原意和制度是沒有問題的,只是執行的人沒有正確實踐,並且扭歪它的原意和制度。這正是人治的特質,就是人比制度大,以改變和違反制度來滿足自己的需要。
然而,反過來說,如果我們自詡崇尚法治,認為人應該尊重制度的話,我們首先要做的,就不是隨便推倒一個制度,而是要盡量改善它,讓它成為我們理想的狀況。這個也是我在下星期提出議案,要求中央政府按「一國兩制」的原意,在香港實踐和延續「一國兩制」的原因。
把話回到燒《基本法》。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說對學生的做法感到「沮喪」。我想起一句格言:為什麼只看見別人眼中的刺,而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呢?學生燒《基本法》,固然可以視為不尊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說到底都只是個人問題;而沒有燒《基本法》的袁司長,難道又比學生更尊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中央發表白皮書侵害司法獨立,他沒有反駁,而且迴護;人大作出8.31決定違背了《基本法》和民主原則,他沒有批評,甚至推銷……這些事例,多不勝數。誰的作為更會破壞《基本法》和「一國兩制」,自有公論。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
燒基本法與一國兩制【郭榮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