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捉賊是份內事,但他們在捉拿賊人時用的手法,怎樣才可取得平衡?在美國奧蘭多市,近日有一個男孩因為私自闖入學校,因而被警方放狗咬傷,傷勢嚴重,涉事警方被指他所用的手法不恰當。

這名12歲的男孩,聯同其他兩名小孩闖入圓石港(Shingle Creek)小學,當時正值巡邏的警察懷疑他們偷竊,於是放狗追截小男孩。男孩送院後情況十分嚴重,左腿和左膊都被警犬咬傷,需留院治療兩天,男孩身上的傷痕,包括被咬傷的神經和皮膚都需接受進一步整容治療;涉事警方稱當晚趕到現場時,企圖制止男孩私闖學校,其中只有這名受傷男孩不聽警方命令,無奈之下才放出警犬。

男孩家長怒斥警方的殘忍,控訴警方對未成年小孩濫用武力,而男孩的代表律師Bradley Laurent指,男孩的傷口如同被猛獸咬傷,十分嚴重,又指即使男孩闖進學校,警方都不應該採取如此極端的方式解決問題。

▼男孩事後被送到醫院,其中手臂需要用工具作固定。

▼除了手臂,男孩的身體多處都被警犬咬傷。

來源:Daily 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