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養兒100長憂99」,一名台南父親日前在報紙上刊登廣告,為38歲的兒子尋覓以結婚為前提的女伴。廣告指自己的兒子畢業於國立大學醫學院,高等考試平均分數74.5分,已經成為擁有執照的醫生,身高1.78米。
廣告同時提出「選媳要求」,包括身高160米或以上,年約30歲,國立大學畢業,有一份正當職業,英文程度良好。父親更註明兒媳在婚後,不需要跟自己同住:並附上聯絡電話。
父親表示,他提出的要求不高,只希望兒媳門當戶對。不少網友也認為「選媳要求」合理,但未免太過繁多。
▼下圖為徵媳婦廣告。
資料來源:蕃薯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