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大里分駐所」日前逮捕一名剛完成賣淫交易的38歲楊姓女子,並且驚覺她乃是任職幼稚園的舞蹈教師。

埋伏在現埸的警員憶述,他們當時看到楊女拉著行李箱,獨自在汽車旅館附近徘徊,四處張望後,才神色慌張地走進旅館,看似與情人幽會;可是,在40分鐘左右後,楊女便匆匆離去,與平日偷情女子的行為有異,警方遂上前查問,並驚覺她是性工作者,也是幼稚園的舞蹈老師。 

被捕後的楊女供稱,拉客工具是手機即時通訊軟體LINE,而上載的照片乃自己的真實樣子。楊女在相中身穿性感束腹衣、露出D-Cup上圍的北半球,加上清秀的臉孔,令人完全相信她是網上聲稱的21歲少女;事實上,她卻是38歲的美魔女。 

楊女又表示,雖然自己有一份正當的職業,但由於每課的每一個小時,只能賺取800元新台幣(港幣200)的收入,加上台灣出生率減少,自己開支又頗大,唯有決定下海工作,賺取每次5,000元新台幣(港幣1,250)的肉金。 

為了不被熟人和學生的父親撞破,楊女更特意選擇從台南市,走到台中市賣淫;卻沒有想到在首次賣淫後,就被當場逮捕。

▼38歲楊姓賣淫女子的網上照片。

▼楊女被當場逮捕。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