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叫過份武力?如何是警權過大?在過往幾天,香港警察赤裸裸地向全港市民親身演繹。眼見黃之鋒被捕再無理長時間拘留,另一邊身穿及膝裙的女學生,倒地後被暴力拖行,警察連番向一班手無吋鐵的示威者施放催淚彈,更令人吃驚地舉出「速離否則開槍」旗幟,一切都仿如重回6.4現場。市民看在眼裡,心酸流淚。
警察本應是市民的公僕,可惜今天這些公僕所侍奉的,卻是梁振英及其背後政權。只要你有看過那段女生在地上被粗暴拖走的片段,都能感受到那些警察簡直 就是殺紅了眼,只要上頭有order,就人阻殺人,佛阻殺佛。上頭要清場,話之你雙手舉起以示和平,照樣盾牌閘腳加警棍狂打,為求目的不擇手段,人與野獸 之間的距離,有時可以很模糊。
難度只要戴上黑手套,就可真的以隻手遮天,合法施暴?原來,當回歸後香港警察的誓詞出現了一個細微的修訂,由「……並絕對服 從上級一切合法命令。」改為「……並且『毫不懷疑地』服從上級長官的一切合法命令。」自此之後,屬於人民的警察已經成功轉變為無血無肉的機械警察。
譚文豪@公民黨
機械警察(譚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