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聯前常委梁麗幗早前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希望推翻政府第二輪政改諮詢,要求重新進行諮詢。高等法院今日決定撤銷其申請,指梁麗幗所提的理據沒有爭辯之處,亦無覆核成功的機會,又認為政改方案並未通過,要求覆核審視《基本法》及《人權法》是言之過早。
學聯前常委梁麗幗以個人名義,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指出人大常委作出的「八三一決定」與《基本法》相牴觸,於香港沒有法律約束力,認為港府建基於決定所設的政改框架進行第二輪公眾諮詢,是錯誤及誤導公眾,要求法院推翻諮詢的決定,並要求政府重新進行諮詢。有指梁麗幗申請司法覆核,志在對政改進程進行「拖字訣」。
不過,高院今日拒絕司法覆核申請。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指,同意政府一方代表所指,立法會若通過違反「八三一決定」的政改方案,人大常委擁有最終權力不予接受,意即任何在決定所賦予的框架外的方案,都並不可行;他又指出,人大常委是最終權力機關,可以在「五部曲」的最後一步否決任何修定,並不認為港府在政改諮詢過程上存在缺陷及不公平。另外,區官又表示,現時政改方案並未進行表決,要求司法覆核審視《基本法》及《人權法》是言之過早。法官認為梁麗幗提出的理據沒有可爭辯之處,而且沒有成功機會,因此撤銷其司法覆核的申請。
梁麗幗今日沒有現身法庭。代表她的一方的律師指,要先研究判詞,才考慮會否進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