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一對結婚三十多年的老夫妻鬧離婚。男方因為親朋戚友指他與患精神病的兒子不像樣,最近進行親子鑒定,發現養了三十三年的兒子不是親生仔,並希望藉着是次離婚,把兒子的「撫養權」當波踢一樣交給女方。
內地《廣州日報》報道,廣州六十三歲的鄒伯本來與三十三歲兒子阿標(化名)及妻子常女士一家三口一起生活,但常女於去年十一月離家出走,並向法院提出離婚要求,暫未知結果。鄒伯知道消息後,想起有親友及鄰居說,覺得阿標與自己不像樣,懷疑事有蹊蹺,於是到中山大學進行親子鑒定,結果顯示阿標不是自己親生的!「看到這個結果我都懵了,想動都動不了。」「如果我不做鑒定,可能到死我都不知道養了三十多年的兒子不是自己的。」
鄒伯在一九八零與常女相識,一年後結婚。在一九九七年,阿標十五歲的時候,與同學發生爭執,同學用籃球重擊他的頭部,使他患上「有精神病症狀的狂躁症」,自此容易發脾氣,三十幾歲仔未曾工作過。
鄒伯想藉着離婚及鑒定結果,把兒子「送還」結常女。報道指,有律師認為,因為兒子非鄒伯親生,所以鄒伯沒有「撫養權」,「但如果孩子的親生母親確實是常女士,其拒絕撫養則可能構成遺棄罪。」
▼鑒定結果顯示阿標不是鄒伯親生的
資訊及圖片來源:內地《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