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基旗下的香港電視(港視)前年競逐免費電視牌照失敗,上月港視司法覆核勝訴,法院下令行會須重新考慮有關申請。昨日行會正式提出上訴,其文件內容指,原審法官的概念錯誤混淆及結論不合邏輯,亦忽視行會所有的酌情權。

原審法官的判詞中指出,行會預設牌照數目限制申請,以循序漸進方式發牌,不但偏離廣播政策的方向,也違反港視的合理期望。但行會在上訴辯稱已因應當時市場情況及公眾利益去考慮發牌數量,並沒有預設牌照數目。

行會亦認為港視的期望並不合理,更是違背廣播條例及政策。行會一方另指出,最終決定權在行會手中,原審法官沒有考慮行會的酌情權。

行會亦認為原審法官的結論邏輯矛盾,既然法官認為行會要考慮公眾利益,但當行會以公眾利益作考慮,以循序漸進方式發牌時,法官則指行會不發牌的決定是偏離既定廣播政策。

另外,港視今日舉行股東大會,有出席大會的股東引述王維基指,港視另一宗有關流動電視牌照傳送制式的司法覆核都未有結果,表示如果有良好進展,會研究流動電視能如何與網購結合。

他亦向股東坦言,網購在推出頭3個月銷售額不算很大,下半年會加強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