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消委會報告講家居裝修,麥小姐個案是寓所裝修,找一間公司報價,對方收取2000元度呎費,聲稱日後可在購買傢俬時扣減。報價後,麥小姐沒光顧它裝修,擬選購傢俬,對方改稱,已繳付的2000元只適用於訂造傢俬。她訂造一個約五、六千元地櫃,對方又說,2000元度呎費已超過一年有效期,除非訂造一萬元以上的傢俬才有商量。她查看單據根本沒有相關條款,遂向消委會投訴,並考慮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

每次要求對方兌現合約承諾,對方就單方面加條件,搬龍門。據理力爭,付出時間精神追究到底,有錯嗎?

政改一樣,1990年頒布的《基本法》第45條及68條寫明行政長官及全部立法會議員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外交部披露中英談判的信件,引述「英方問中方能否保證2007年後香港有普選?」,中方答:「中央不用保證,因為這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會由特區作主。」

事實沒讓特區作主。2004年人大釋法,2007和08年不可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兼且加條件,把《基本法》原本的政改程序由三部曲僭建為五部曲,中央干預更多。另一次人大決定,2012年不可雙普選,拖遲至2017及2020年。以為目標在望,去年人大「8‧31 決定」拋給香港一個「中國式」普選辦法;補充說明特首候選人必須「愛國愛港」、不能「反共」、誰「反共」誰「心知肚明」、阿媽幫仔揀老婆幾千年如是等等。

政改不是拖就是加條件,最終篩選扮普選,擺明想走數。香港人據理力爭,有錯嗎?

日前《人民日報》文章道,香港需要中產精神回歸,今次政改是進步,「擅長做加法的中產人士應該心知肚明」。常說香港人務實,但務實不等於明知受騙也要逆來順受。


 中產精神回歸【余若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