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ne IP 石先生:Verizon 以 40 億美元收購 AOL 消息公佈後感

這一天終於來了。

我不敢說我想到是 Verizon 買到,但 AOL 獨立上市時明顯就是集團要把它脫手,讓它不拖累集團其他業務的獲利率、股價及前景。

今天做媒體,特別是綜合性網絡媒體愈來愈難。收入依靠廣告,但競爭者愈來愈多。搶快搶眼球需要大量投入,卻沒有正比的收入支持,而且傳統的 Banner Ads 已經不能夠滿足市場需要。

社交媒體的流行讓廣告商發放訊息的渠道變多,下廣告已經從原來的媒體及廣告版,加上了自有的社交媒體渠導,媒體要搶下廣告並不容易,成長率有限的情況下,做大媒體愈來愈難。

Verizon 把這麼大的媒體買回來,會不會改變編輯自主?這也許是編輯的擔心,但其他 Verizon 更重要的是怎麼賺錢?到底怎麼賺錢?

控制內容,死了一個,還是有另一個,要控制光靠買回來是不可能的。反而是用這些要花錢,賺錢能力有限的媒體來做宣傳,打廣告,為賺錢的電訊等業務取得收入,才是重要想的活動。

例如簡單的各類實體活動都加上 Verizon 的贊助標誌,內容介紹,攤位展示等等,從過去的付款參與變成了帳面數的大型合作,這類都是輕易做到的事情,未來還可以有更多的方式。

反 過來,Verizon 也算是進步了內容產業,手上是有付錢的用戶,把內容倒進用戶邊不難,特別是想要發展影音或電視的話都可以。有了這兩種東西,中間能做的事情更多,可變性更 大,就看美國人能否跳出自已思維及做得狠一些。如果是中國人在做,應該會是大變,但美國人難説。

短期內,這類大型收購不會再有,但並不陌生,因為光做傳統媒體,已經很難跟上商業世界的盈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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