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一名15歲少女,早前要求與26歲男友分手;但男友拒絕外,更表示若果女方堅持己見,將會公開其性愛影片。

去年6月,肇事少女與男友如膠似漆,更拍攝性愛短片和相片;但同年年尾,少女卻主動提出分手。怎料,男友竟然透過即時通訊軟體LINE,傳送兩人的裸片和照片;又威脅倘若女方不願意復合,便會在網絡上散佈。

少女大為擔心,唯有向母親坦白從寬;母親得悉後,立即帶女兒前往警局報案;而警方亦在日前,成為申請搜查令,並在男方家中的手機和電腦,找到其拍攝的性愛影片,遂被控「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罪」。而在行動當天,疑犯和其表弟正在住所,加上警方在現場查獲25.29克的安非他命、吸食器3組,以及玻璃球5顆,因此兩人已被控「毒品罪」,等待法院審理。

資料來源:漢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