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從2010 年開始。那時候筆者有份就政府不津助十八歲以上智障學生接受教育的政策提出司法覆核,然後開始關心有特殊教育需要(SpecialEducation Needs, SEN)學生的教育問題。官司雖然輸掉,卻令筆者反思,其實光有錢也解決不了SEN學生、家長和老師的難題。對老師來說,他們不少也沒有足夠訓練去教育SEN學生;對學生來說,無論是SEN 學生還是其他同學,都因為大家的需要和進度有別而未能同步成長;對於家長來說,不管是SEN學生家長還是其他家長,可能會因為自己的孩子未能得到適當的教育而互相埋怨,甚至給人標籤。
簡單來說,這是三敗俱傷的困局。反而,如果有良好的政策和完備的法例,一方面保障SEN學生的權利,另一方面幫助老師應對SEN學生的需要,到時不但可以讓學生、家長和老師三方得益,更可真正實踐有教無類和因材施教這兩個理想的教育理想。
至一年多前,一向很關心SEN學生的張超雄議員邀約筆者一同研究推動特殊教育政策和立法。立法,不是要加重任何人、特別是老師的負擔,而是要一向不負責任的政府重新擔起她的責任。她的責任是什麼?就是維護SEN學生得到適合他們需要的教育,以及幫助老師裝備自己,更適切地教導SEN 學生。
過去一年多,我們與不同持份者,除了SEN 學生、家長和老師之外,還有教育專家、心理學家、社福機構和教育團體等等接觸,從介紹、分析、探討到辯論和磨合,過程雖然漫長,但因為我們知道參與的都是有共同目標的有心人,所以每走一步,總帶着多少成果。
直到上星期三,我們與所有持份者的代表一同召開記者會,公布我們的SEN 教育政策和立法的聯合建議書,這是我們過去努力的結晶,也是我們繼續前進的基礎。讀者可以到http://goo.gl/Yx8aT9 瀏覽我們建議書。此外,3 月29 日我們將舉辦論壇,除了我們的持份者外,還邀請政府官員出席探討SEN 教育的立法事宜,讀者如有興趣參加,可到http://docs.google.com/forms/d/1Ib4rMVF5ulTJus-gXbiNRnbcDoFnBKwfHP6Q0SObuHk/viewform了解詳情。
接着要做的是最重要卻又最困難的,就是把我們的建議變成政府務必執行的政策和法律。立法最是困難,這對一個立法者來說真是有點諷刺,惟現實是根據《基本法》第74條,倘若立法會議員要提出法律草案,必須「不涉及公共開支或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者」,並且「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
訂定一套嶄新的政策和法律,又怎麼可能不涉及公共開支?因此困難是可想而知的巨大,但這是立法會議員無可取代的工作。我們盡力自己的本分,事成與否便是政府的責任。
最後除了感謝各持份者的一路同行之外,更要感謝張超雄議員的助理Steve和筆者的助理Janet,他們兩位在過去的日子多方奔走,勞心勞力,付出工作以外的大量時間和精神來促成這件美事。面前的路,還得靠大家更大的支持才能走下去。
特殊教育立法的足跡與前路【郭榮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