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超速駕駛的罰款只是數百元而已,但在芬蘭卻不是一餐飯的價錢,更可能是天價「牛肉乾」。Reima Kuisla在2月底便因為超速駕駛,被判罰款54,024歐元(約444,760港元)。

因為根據芬蘭的交通法例,倘若駕駛者在道路上嚴重超速,警方便有權根據違法人士的年收入,再按比例開出對應的罰款金額。而肇事司機Reima Kuisla在限速50公里的道路上,以時速103公里駕駛:加上其年薪高達650萬歐元,因此警方開出54,024歐元的罰款。

雖然香港超速駕駛的罰款,完全被芬蘭比下去,但作為司機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可能會危害自身和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