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云: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一對父母因為女兒天生滿腳胎記,唯恐日後遭人嘲笑,於是決定「共患難」,在自己的腳上紋身,紋上像女兒胎記的圖案。媽媽指,不讓女兒覺得自己是異類和孤獨,是很自然的事。
現時十八個月大的女嬰Honey-Rae,出生時整隻右腳滿是紅色的胎記。她的媽媽Tanya Phillips說:「這些紅色胎記很明顯,由腳趾到腰部,幾乎覆蓋了她的右邊全身。胎記沒有隨時間消失,相反日子一久,顏色變深。」
於是Tanya及丈夫就在自己的右腳紋身,紋上如女兒腳上胎記的模樣,「雖然在我眼中她是完美的,但我知道人們會殘酷地指着她來嘲笑。」
「好多人都覺得我們很極端,但對我們來說,確保女兒不會覺得自己是異類和孤獨,是很自然的事。」
不過夫婦並非自女兒出生,就有紋身的念頭。
去年聖誕,妻子Tanya掏荷包,給八十英鎊(約港幣九百六十元)紋身師父,為丈夫紋身。
上星期,丈夫以妻子四十歲生日為由「回禮」,花錢給她紋身。
資訊及圖片來源:The Mi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