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她到澳洲留學,沒打算跟已相戀一年的他展開異地戀。她在離境大堂對他說:「我們不如先分手,四年後大家都學有所成的時候,再重來吧。」他沒有反對,畢竟也無法反對,於是默許了。

就這樣目送她的背影進入禁區。

四年來,他們間中也有Whatsapp對話,但日子久了她便以學業繁重為由而減少了溝通,甚至不再在社交平台出沒。縱然日日夜夜都想念她,同時他也一直記得她登機前所許下的約定,所以沒有責怪她,自己亦為彼此的將來奮鬥,目標以一級榮譽畢業。

四年後,她回來了,但他不知道。他是從朋友口中得悉她在香港的消息,而且不只她一個,身邊還有一個澳洲男生牽著她的手。

「那個澳洲男生剛巧有假期,所以她帶他到香港度假,認識她的出生地。聽說她不介意異地戀,幾年後或者到澳洲定居成家立室。」她的好姊妹說道。

大家都以為他們早就分手了,卻不知道她給過他約定。事實是,他以為她會遵守那天的約定,卻不記得他們早已分手。他回憶起過去的種種承諾,即使二人完好健在都再也履行不了。

世上每段戀愛,從示愛到一起,從拍拖到結婚,不論男女都曾給對方承諾。為了你而戒煙戒酒戒講粗口、午夜十二時前必定歸家、每年至少去一趟旅行、婚後生一仔一女……或雞毛蒜皮,或經典絕倫,彷彿都在證明我愛你這回事。然而,再說得浪漫,再聽得感動,年終又有多少對夫妻離婚,多少對情侶鬧分手。

情侶熱戀時,雙方都會被多巴胺所衝昏頭腦,一個信口開河,一個深信不疑。可是當一方嫌棄戀情提出分手的時候,另一方就不要哭喪著臉地說對方答應過甚麼,怎麼現在不算數。他愛,所以他許下約定,他不愛了所以可以違背承諾,就是這麼簡單。

要是要介定誰是賤人,小膏會引用張智霖〈妳太善良〉的歌詞:「受騙的那個,比騙徒更混帳。」

承諾是個響屁,只有放的剎那聲音響亮、一鳴驚人,之後,看不見、聽不到、嗅不了。那個屁,早就與四周的空氣融為一體,消失得無影無蹤。

要知道承諾只是「言者無心,聽者有意」的說話。你可以相信某人許下承諾當刻的誠懇,卻不要相信他能堅守承諾到永遠。

試想想去年你給自己訂下的新年目標,在除夕回顧之時又達成了幾多個。既然一個人都難以履行對自己的承諾,更何況是兩個人的關係呢?

「從今以後,無論疾病或健康,貧窮或富裕,都對你不離不棄,至死不渝。」就算結婚不講結婚誓詞,本身也是一輩子的承諾。偏偏陳奕迅也唱:「誰人又相信一世一生這膚淺對白」,早已預視了承諾多麼兒戲。時間會改變很多事情,包括感情,要同步變淡或同步更深,都難。

俗語有云:「口講無憑,行動最實際。」要證明一個人愛不愛你,與其數算他說過多少甜言蜜語,不如看他待你有多好。

至於故事的後續,不多說了。總而言之,她沒有「一腳踏兩船」,她不過欺騙了他,他不過甘心受騙。


 承諾是個響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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