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綠置居」又成為話,但公眾對「綠置居」有不少誤解,例如很多人認為下一期「綠置居」在火炭,地點偏僻加上4千多個單位擔憂難以銷售,但火炭有港鐵,和大多數已發展的居屋相比區分算不錯了所謂偏僻只是和新蒲崗「景泰苑」作了不切實際的比較。另外在資助房屋角度來說,如果地點及價格合適的話,「賣唔曬」更加是好事,代表市場剛需並不如想像中多,因為現在不是銷售私樓盈利不應追求百倍超額認購,但公職人員這種怕揹鑊文化常會與市民利益有落差而引至行政本末倒置!更加大問題就是有人批評林鄭特首的一換一政策是偷換概念,一換一明明是一個事實,綠表人士買了「綠置居」就會將他的公屋單位交出來,這條數在房屋政策角度是結結實實增加了轉流及受惠人數的,但是有些人認為:因為富戶本來就要搬走並要交回單位出來,所以其實林鄭是把原本屬公屋輪候冊人士的公屋偷了給買「綠置居」的富戶!香港政治式的似是而非計數方法,的確是令到很多人弄不清楚,所以我是有責任在這裡分享我的看法。 

首先我們要知道甚麼是富戶,過去所謂富戶政策就是將已入住卻入住後收入及資已達到富戶水平的公屋住戶主要交多一點租金仍繼續讓其暫居住,只是過渡政策,政策及市場也仍未準備空間變走這班為數2萬多的富戶也即是說2萬多個家庭就算硬著陸要搬離公屋的話,樓價及租金一定會因此大升,即是社會同樣要付出代價! 

而事實上,在上次泰苑的「綠置居」抽籤裡面只有12%買家是富戶,即是說其他88%的公屋人士的購買力可能比一般富戶更強,沒有「綠置居」,這班的更富戶更加不會交出公屋。 

很多人忽略了一個重點,就是公屋政策最大問題是轉流率低,不是供應量少,「綠置居」如果可以提高到公屋的轉流率,區區4500個單位又怎會補救不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