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 AM 730《鈺成其事》
(網上圖片)
聖誕前幾天,內地有一些城市和院校發出通告,提醒或者警告民眾「不要過洋節」。提出這要求的依據,是中央今年一月發出的一份文件,題為《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下稱《意見》)。
文件說,隨著國家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互聯網和新媒體快速發展,「各種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鋒更加頻繁,迫切需要深化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增強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文件提出了多項「重點任務」,包括「實施中國傳統節日振興工程,豐富春節、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陽等傳統節日文化內涵,形成新的節日習俗」。
《意見》並沒有提及「洋節」,更沒有主張禁止非中國傳統的節日活動。事實上,文件提出的「基本原則」,強調要「堅持交流互鑒、開放包容」,「既不簡單拿來,也不盲目排外」;「重點任務」中又提到要「深刻闡明中華文明是在與其他文明不斷交流互鑒中豐富發展的」。文件從頭到尾都沒提過要抵制外來節日來振興中國傳統節日。
有的地方官員和院校幹部發出的通告,雖以《意見》為依據,卻超出了《意見》的要求。例如網上流傳的瀋陽藥科大學共青團發出的「紅頭文件」,說要「禁止舉辦任何與西方宗教節日有關的活動」;內蒙古集寧一中教育處發出的通知,「禁止一切與聖誕節有關的活動和行為」;湖南衡陽市政府發出的公告,「嚴禁『平安夜』『聖誕節』期間上街佔道從事任何經營、促銷活動」,並要求黨員幹部「帶頭成為恪守中華傳統文化的典範,讓不過『洋節』成為自覺行動」。
社會上過「洋節」的氣氛比中國傳統節日熱鬧,有的官員看不過眼,並不奇怪。有了中央「振興中國傳統節日」的政策,這些官員便覺得是撥亂反正的時候了。加上有些地方慶祝「洋節」的狂歡活動,對公眾安寧造成滋擾,於是成為禁止「洋節」的社會基礎。
然而,「洋節」之所以熱鬧,自有其經濟和社會原因;為振興傳統節日而強禁「洋節」,效果可能適得其反。古今中外的經驗說明,排外不是文化自信的表現,倒是缺乏自信的病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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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排外